在鐵道部承諾春運不漲價兩個月后,今天上午,法學碩士郝勁松狀告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違法案在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宣判。郝勁松被終審判決駁回上訴。宣判后,郝勁松表示他還會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北京市高級法院判決指出,鐵道部作出的《春運通知》,并不具有價格制定的性質(zhì),僅僅是對《國家計委關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執(zhí)行方案的通知》相關內(nèi)容的進一步明確。因此,被訴的《春運通知》并不需要滿足履行批準及聽證程序的條件,鐵道部也不具有申請聽證的法定義務。郝勁松認為鐵道部所作的《春運通知》程序違法的訴訟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我的訴訟過程也見證著司法進程。雖然不是一帆風順,但是也會起到一定作用!比ツ4月,郝勁松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鐵道部春運漲價違法,隨后被裁定不予受理。郝勁松上訴到北京市高級法院。去年9月,北京高院裁定一中院受理此案。2006年12月,一中院一審判決駁回郝勁松起訴。郝勁松提起上訴。今天,此案終審落槌。
今年1月,鐵道部承諾春運期間不再漲價。很多人認為,這與郝勁松的執(zhí)著訴訟不無關系!昂茈y說我的訴訟發(fā)揮了多大作用,但至少是一種觸動。”郝勁松對此的認識比較冷靜,他認為這個案子一直被媒體關注,推動了鐵道部的改善!暗匾氖,在媒體的背后,是來自公眾的壓力。這才是推進法治完善的真正力量!
郝勁松至今已經(jīng)打了9起帶有公益性質(zhì)的訴訟,多以敗訴告終。但是對于公益訴訟的前景,郝勁松充滿希望,他表示正籌備建立公益訴訟基金,繼續(xù)堅持公益訴訟。他透露,下一個訴訟目標可能是針對春運高峰期“一票難求”狀況中凸顯出來的一些不合理的問題。
案情回放:2006年1月21日,郝勁松購買當日從北京南站駛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車車票一張,發(fā)現(xiàn)票價由以前的1.5元上漲到2元,漲幅高達33%。郝勁松認為,根據(jù)我國法律,鐵道部在調(diào)整列車票價時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同時應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申請召開價格聽證會。而鐵道部并沒有按照這些規(guī)定辦理,屬于程序上違法。(記者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