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一青年吸毒后產(chǎn)生幻覺,誤把親人當成了勾引自己的吸毒者,在家中將其姥姥殘忍的亂刀砍死。
昨日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辦案高法官告訴記者說,盡管該青年在案發(fā)時患有精神障礙,但根據(jù)其作案手段和作案后果,二審該法院日前終審裁定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23歲的青年王強(化名)是葫蘆島市無業(yè)人員。2005年10月18日晚,王強的朋友安某給其打
電話約其吃飯,飯后幾個人又去唱歌。從歌廳出來后,在其他朋友的勸說下,王強吸食了麻古。
同年10月19日18時許,王強回家時,總感到后面有人在跟著,他打車回到葫蘆島連山區(qū)渤海街其姥姥家后,其精神幻覺增強并產(chǎn)生生理反應,這時王強的姥姥進屋,王強以為是追趕他的人,便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不容分說將其姥姥砍倒在地,身體多處砍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鄭越說,吸毒后產(chǎn)生幻覺亂刀砍死他人,此類案件性質(zhì)比較特殊,這在全省尚屬首例。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調(diào)研室副主任王偉寧說,此類案件的發(fā)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提醒人們切莫放縱自己的行為,否則可能會悔恨終生。(馮玉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