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的鮑某一直想找個上門女婿繼承家業(yè),他終于心愿得償,但沒想到卻是全家噩夢的開始。6年前的婚禮上,上門女婿周某拔刀砍了他,6年后,周某出獄又毒打了前妻(鮑某的女兒)。
面對檢察官,周某坦承,這長達6年的怨恨,都因為鮑某對他的“侮辱”。
婚禮當天砍傷岳父
事情還得從1998年說起。30歲的周某在師傅的介紹下,與鮑某的女兒小麗相識,兩人雖然相差11歲,但很快就愛上了。
2000年,他們開始談婚論嫁,周某家徒四壁,他答應鮑家做上門女婿。兩人辦理了結(jié)婚手續(xù),周某也搬進鮑家生活。
但結(jié)婚后的生活并不像周某想象得那么愉快。只有初中文化的周某,一直沒能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捌饺绽,他(鮑某)對我很兇的,管東管西地做規(guī)矩,還不給我好臉色看,我們經(jīng)常為一點點小事吵起來。想想我是上門女婿,也只好忍了!
但忍耐并沒有將怒火平息,周某最終還是爆發(fā)了,還是在結(jié)婚當天。
2001年1月20日,周某和小麗按當?shù)亓曀着e行婚禮,洞房自然安排在女方家。
吃喜酒期間,周某無意中聽到鮑某和別人在議論他,這可把他激怒了:“這樣下去還怎么在鮑家站得住腳,還怎么做人?”周某越想越氣,終于爆發(fā)了。
他沖進廚房,拿起菜刀,磨了兩下,趁鮑某不注意,從其背后當頭連劈兩刀,鮑某當場倒在血泊中。他又舉起菜刀劈傷了旁邊的人。參加婚禮的人趕來,將菜刀奪走。
原本喜慶的婚禮演變成一場血光之災。
2001年6月,周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7年,他和小麗短暫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埋伏橋下棒打前妻
但是仇恨并沒因此消解。
2006年1月,周某提前釋放。然而他并沒有去珍惜這難得的自由,反而對鮑家人懷恨在心。加上在離婚時分配婚前財產(chǎn),鮑某原本答應給他5000元,后來卻只給了4000元,周某決定實施報復。
2006年6月的一天,周某來到鮑家,打壞木門5扇,被行政拘留10天。
今年1月10日,周某的仇恨又開始作祟,他騎車來到小麗每天都會經(jīng)過的一座小橋邊,撿了一只塑料袋,燒了兩個洞套在頭上,只露出一雙眼睛。然后他撿了一根木頭,守在橋下。
15時左右,小麗果然騎著電瓶車過來了,周某拿著木頭沖上去,朝著小麗的頭部狠狠打了一下。小麗從電瓶車上翻下來后,周某又在她的頭部和頸部打了數(shù)下,造成小麗頭皮裂傷,右額、頂骨骨折。
昨天,嘉興市秀洲區(qū)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周某提起公訴。
男女相處是門學問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江浙一帶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就開始流行招上門女婿,杭州蕭山區(qū)的招贅熱還曾引起全國媒體的關注。這些地方許多父母都是做生意富裕起來,家里又都只有一個女兒,他們害怕晚年生活太過孤單,就想招上門女婿,生了第三代也可以養(yǎng)在自己家,由此引發(fā)眾多家庭糾紛。周某的事例是比較極端的一個,但卻從一個側(cè)面反映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上門女婿和女方家人間該如何和睦相處?
社會學家表示,上門女婿,俗稱“倒插門”,在過去,由于受到傳統(tǒng)觀念影響,這種男方落戶女方、承擔照顧岳父岳母的責任,孩子還要冠以母姓的特殊人群,常常被認為是沒出息的代名詞,因此上門女婿經(jīng)常受到社會的歧視,引發(fā)一定的心理障礙。
如果在這種狀況下,女方家人還用一些偏激的言語指責上門女婿,或者時不時說一些類似“看不起他”的話,很可能加重上門女婿的心理負擔,最終會因為一些偶發(fā)事件演變成正面沖突,從而終止婚姻。
上門女婿和女方家人之間關系的處理,歸根結(jié)底還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上門女婿要時時給自己心理減壓,既然選擇“倒插門”,不管當初是什么原因,就要做好接受各種“有色眼鏡”審視的心理準備,放寬心境才能避免走向極端。
而作為女方家人,也應當多些包容心,畢竟堂堂七尺男兒為了愛情和家庭,放棄了一些東西,作為長輩要從家庭和睦的角度出發(fā),少一些言語指責,家庭才能和美,否則也失去了當年招贅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