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至8月,揭陽5名獨居老人接連在家中被歹徒劫殺!這一案件在當(dāng)?shù)匾饦O大關(guān)注。昨日,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名老人接連遭劫殺案作出一審判決,5被告人受到了應(yīng)有的法律制裁。
經(jīng)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5月16日至8月18日期間,被告人蔡少喜、蔡曉縫、羅少齊、蔡劍豐、陳凱鵬分分合合,攜帶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先后在揭陽市東山區(qū)、揭東縣多次搶劫財物,并致5名獨居老人死亡。他們作案目標大部分為老年婦女,蒙面入室搶劫為其慣用伎倆。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6年5月16日至8月18日期間,蔡少喜、蔡曉縫參與搶劫11次(其中入戶搶劫10次),搶得贓款贓物共價值38730元,并致5人死亡;被告人陳凱鵬參與搶劫3次(其中入戶搶劫2次),搶得贓款3500元,并致1人死亡;被告人羅少齊參與入戶搶劫1次,搶得贓款贓物共價值3180元;被告人蔡劍豐參與入戶搶劫1次,搶得贓款贓物共價值1660元,并致1人死亡。
法院認為,蔡少喜、蔡曉縫、陳凱鵬、羅少齊、蔡劍豐無視國法,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搶劫罪。昨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蔡少喜和蔡曉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陳凱鵬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羅少齊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蔡劍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阮曉光、陳正新、林武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