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民警吳寶山在抓捕幾名盜賊時,被盜賊駕車撞死。記者今天上午獲悉,7名盜賊均已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刑罰,其中駕車撞人的胡雨被判死刑,其余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到20年。
7名盜賊均是河南籍農(nóng)民,他們都是固始縣的同鄉(xiāng)。這7人最大的才23歲,最小的只有19歲。2006年1月12日1時許,胡雨駕駛盜竊的金杯牌面包車,伙同王強等人到大興區(qū)舊宮鎮(zhèn)某購銷中心盜竊散熱器片時,被事主發(fā)現(xiàn),王強用磚頭向事主投擲,后與其他被告人一起乘坐胡雨駕駛的金杯面包車逃跑。當車行至大興區(qū)舊宮鎮(zhèn)舊忠路東側石子路時,被接警后進行追捕的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民警吳寶山等人攔截。胡雨停車后,不聽站在車右前方的吳寶山勸阻,抗拒抓捕,猛然加大油門,向左操作方向盤,將吳寶山撞倒并碾軋后逃離現(xiàn)場。吳寶山因創(chuàng)傷失血性休克合并顱腦損傷死亡。事后,吳寶山被追認為中共黨員、革命烈士。
“公訴人說的不對,我沒有撞吳寶山,只是‘剮’上了他。”19歲的胡雨否認是故意撞死吳寶山,他說自己當時沒有看見吳寶山,只看到路邊停著一輛地方牌照車。
對于胡雨的辯解,市一中院認為,目擊證人及其他盜賊的供述均證實,吳寶山站在胡雨所駕車右前方,胡雨猛加油,迅速駛出將吳寶山撞出。根據(jù)《尸體檢驗報告》記載,吳寶山胸部大片狀皮下出血,胸骨橫斷骨折,雙側肋骨多發(fā)多段骨折,胸主動脈斷裂,肝臟、脾臟及右腎破裂,符合胸腹部受到巨大鈍性暴力作用形成,所以胡雨是明知警察站在車前,為逃避罪責抗拒抓捕,不計后果猛加油門駕車將警察撞倒后逃跑。(記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