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網上“結婚”,視頻聊天“坦誠相對”,男的偷偷將對方裸體截圖并進行敲詐,女的不堪其擾不得不千里迢迢趕來報案。2007年4月25日, 經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曾某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六個月執(zhí)行。
曾某是個漳州少年,張某則是河南一中年婦女,兩人相差近20歲。去年5月兩人網上相識后,“感情”越來越深,并在網上虛擬結婚,經常通過視頻裸體聊天,相互展示身體及私處。
去年底,曾某手頭較緊,便想向網上“愛人”借錢。但是張某一聽他要借1萬元,便推辭說自己經濟不好沒錢借給他。
見認識這么久的“愛人”不肯借錢,曾某心生不滿。2006年11月10日,利用與張某網上視頻裸體聊天之機,他悄悄將張某的視頻圖像進行截圖,并存儲在電腦中制成圖片。隨后,曾某將制作的圖片發(fā)給張某,要對方把錢匯到其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就把她的裸照公布在網上。張某不得已,先后三次共匯款人民幣2000元給他。但曾某卻嫌錢少,不斷通過QQ和電話威脅張某。
無奈之下,張某從河南趕到福建漳州報案。2006年12月8日,曾某在漳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曾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交代了作案過程。案發(fā)后,贓款已追回并歸還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要挾,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實施敲詐勒索的其他錢款沒有得手,系敲詐未遂,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考慮。遂作出以上判決。(真堅 滿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