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不成蝕把米”。這是人們常形容那些失敗的投機鉆營者。然而,現(xiàn)實社會生活中不乏其人。有一名男青年為博得女友芳心和未來岳父好感,錢不夠,假的湊,掏真錢,買假幣,結(jié)果弄巧成拙,雞飛蛋打一場空,還把自己送進看守所。近日,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從快批捕了此起持有假幣案。
現(xiàn)年24歲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初中文化程度,系湖南省道縣農(nóng)民。據(jù)自供:2007年3、4月份的一天下午,何某來到河南省汝州市找其女朋友,在一個飯店吃飯時,與同桌的一名中年男子聊天,談及因其女朋友的父親嫌棄他太窮,看不上他,讓他拿3萬元錢,才答應與其女兒結(jié)婚,因沒有那么多錢,女友父親不讓何某與其女朋友見面。那個中年男人說:“我有辦法。你沒有錢,我給你弄點假錢騙他”。何某猶豫再三,還是同意了。他們約好第二天下午,仍在這個飯店見面,何某給對方250元真錢,買了4400元假幣。后來,何某把買假幣的 事情,對其女朋友張某說了,她堅決反對何某用假幣欺騙她父親,并告之其父親反對與何某交往。何某一看沒有辦法,只好準備打道回府。
經(jīng)初步查明:2007年4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何某隨身攜帶假幣4400元(均為新版百元票面)準備前往湖南省郴州時,在鄭州車站高架候車二廳被值勤民警查獲。經(jīng)訊問,其對持有假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假幣全部上繳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鐵路檢察機關(guān)提醒廣大公民,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的,是破壞社會主義經(jīng)濟秩序尤其是金融管理秩序的嚴重刑事犯罪,希望大家以誠實勞動、自覺守法作為行為的準則,創(chuàng)造美好的幸福生活!(辛如記 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