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婚后無"性福"妻子不滿 法院判其返還彩禮后離婚
2007年05月14日 14:30 來源:新聞晚報

  妻子以丈夫婚前隱瞞生理上的疾病,導致婚后雙方不能過正常性生活為由,二度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南匯區(qū)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2004年初,張小姐與王先生相識戀愛,12月,舉行婚禮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05年1月,兩人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去年6月,張小姐訴至法院要求與王先生離婚,由于王先生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夫妻和好有可能為由作出離婚訴求不予準許的判決,事后夫妻關(guān)系仍未改善。今年3月,張小姐再次以夫妻婚后無“性”福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王先生離婚。

  張小姐認為,夫妻間的性生活是婚姻關(guān)系維系的自然基礎(chǔ),現(xiàn)丈夫不僅向其隱瞞生理疾病,且查出疾病后又不能對癥下藥治療,而是被動地分居生活一年,法院雖曾判決過一次離婚不予準許的判決,但事后雙方間的夫妻感情不和依然如故,分居生活仍持續(xù),加之丈夫的生理疾病又未采取積極治療措施。

  王先生則辯解,自己沒有性功能障礙,也沒有嚴重的身體缺陷,診斷出來的只是常見病,妻子只是簡單的以自己沒有及時治療來作為要求離婚的依據(jù),且結(jié)婚不僅僅是為了性生活。現(xiàn)妻子堅持要求離婚,但按照法律規(guī)定妻子應當返還自己在雙方戀愛期間收受的3.98萬元的彩禮。

  法院認為,張小姐與王先生雖系自主婚姻,但婚后共同生活時間不長,雙方間未建立起真摯的夫妻感情,且張小姐曾訴請過離婚,由于王先生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作出離婚不予準許的判決,但事后夫妻關(guān)系仍未改善,互不盡夫妻義務(wù),雙方亦無和好的行為,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故張小姐要求與王先生離婚的訴請,法院應予準許,張小姐應返還部分彩13930元。(富心振 胡曉玲)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guān)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shù)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guān)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wù)】-圖片庫服務(wù)】-【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未經(jīng)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wù)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