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過介紹“媳婦”騙取不義之財?shù)年惸,在被受騙方堵住后,竟“指女為婚”。15日,陳某被逼要成婚的女兒終被句容警方解救。
今年4月,家住連云港的云南籍外來媳婦陳某與老鄉(xiāng)夏某、鄭某預(yù)謀以詐婚騙錢。4月24日,夏某、鄭某回到云南家鄉(xiāng),特地挑選了兩名面容姣好的女子。到了句容后,陳某等人先將兩人安頓在一家旅社內(nèi),然后通過同樣是外嫁到句容來的云南老鄉(xiāng),四處物色高齡未婚男子,伺機(jī)行騙。經(jīng)過陳某等人一番張羅,先后有數(shù)名未婚男子來旅社“相親”,一張姓男子相中了其中一位。第二天,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張某在支付了1.5萬元的“禮金”后,高高興興將“對象”帶回了家。
然而,在正式結(jié)婚的前夜,“新娘”突然失蹤了。預(yù)感到事情不妙,張家人直奔陳某等人暫住的旅社,將正欲開溜的陳某等人堵在房間內(nèi)。
見事情敗露,陳某等人連忙跪地求饒,答應(yīng)退還全部“禮金”。但憤怒的張家人提出,嫁妝都辦了,喜帖也發(fā)了,陳某等人必須賠償5萬元損失。見張家人不肯松口,陳某竟然提出讓自己在常州打工的兩個女兒前來替換自己,張家可以從中任選一位為妻。見事已至此,張家人只得答應(yīng)。
按照陳某提供的地址,張家人將陳某的兩個女兒接到了句容。經(jīng)過一番挑選,張家人相中了陳的大女兒。但陳某卻說,現(xiàn)在只能和張家定親,讓女兒與張某先“處”一段時間,再完婚。
張家人堅(jiān)決不從,非要擇日完婚。雙方一時僵持不下。15日上午,當(dāng)?shù)嘏沙鏊拥綀缶,迅速派出警力,及時將陳某的女兒解救出來。并將對陳某等人的詐騙行為立案偵查。
作者:許杭寧 張凌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