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8日電 人民日報今日刊文稱,在中央的重視和輿論的關注之下,山西“黑磚窯事件”走上快速處理的軌道。僅半個多月,山西運城、晉城、臨汾3市共解救被拐騙農(nóng)民工374名,依法查處案件20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16人。
山西省立下“軍令狀”——全省各地在7到10天之內,必須解救出所有被拐騙的農(nóng)民工。從小磚窯,到小煤窯、小鐵礦,地毯式地排查,“不留一個死角,不留一個被困農(nóng)民工”。
善后工作也異常迅速,道歉、診治、補償、返鄉(xiāng)……期盼多年的溫暖,一時間涌向他們的身邊。
文章稱,“黑窯工”終于獲得新生,令人額手稱慶。那么,怎樣的善后,才能還他們以曾經(jīng)失去的公正?
也許并非杞人憂天。時至今日,4年前在山西永濟磚廠被解救出、卻永遠失去雙腳的張徐波,還在為賠償款而求告無門。
療傷、補領工資、返回家鄉(xiāng),這是“黑窯工”應得的基本補償。但是,除了“黑窯主”,還有沒有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有沒有人想到,這些“黑窯工”的未來——即使能夠與家人團聚,還能否擔起一個家庭的重擔?他們飽受苦難的心還能否認同現(xiàn)實社會?當他們再次外出打工,是否還會遭遇類似的陷阱?
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安全的就業(yè)環(huán)境、公平的就業(yè)通道,一個保護農(nóng)民工權益的地方政府和法制環(huán)境。揭露山西黑磚窯的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記者付振中說,“我們的采訪,最大的阻力是當?shù)匾恍┎块T不配合”。非法拘禁、故意傷害、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非法收買和使用被拐騙兒童、惡意拖欠工資和侵占他人財產(chǎn)……在這些罪惡的背后,是否有一條隱秘的“利益鏈”?
責任不究,罪惡難除。進一步的善后,不僅僅應將“黑窯主”、包工頭繩之以法,還應斬斷這些“利益鏈”,鏟除“利益鏈”賴以滋生的土壤,并在善后中展現(xiàn)人文關懷。
洪洞縣“黑磚窯事件”曝光前一年,有過運城“黑磚廠事件”;此前5年,有過永濟“黑磚廠事件”;而洪洞縣的“黑磚廠就在村支書家對面”、“鄉(xiāng)鎮(zhèn)干部和派出所片警也經(jīng)常來此辦事”……在這一事件上,一些地方官員的麻木、冷漠、不作為是法治社會的恥辱。
報道指出,“黑磚窯事件”是如此觸目驚心。善后,更需要我們深入地自省,這不僅是對事件本身、對事件發(fā)生地,而且對其他事情,其他地方,都應是深刻警醒和反思的機會。否則,我們無以面對“和諧”二字……(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