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檢察機關對在公共廁所里強奸3歲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韓某依法批捕。
韓某為本市無業(yè)人員,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他到市區(qū)一公共廁所,遇到因為年齡太小而分不清男女廁所的3歲女童,便乘廁所內無其他人之機將女童強奸。受到傷害的女童哭著跑出廁所找到母親,女童的母親隨即沖進男廁所,將還沒來得及逃走的韓某抓住……聞訊趕來的群眾將韓某團團圍住,交給及時趕到的110民警。被抓進公安機關后,韓某一口咬死說他對女童什么也沒做,后經用DNA對有關現場遺留痕跡進行鑒定,韓某不得不承認他做過的獸行。
司法機關的辦案人員提醒市民,讓僅僅3歲的孩子獨自一人去公共廁所,除了上述極端的人禍外,還有不少其他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