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黃打非”辦26日公布了近3個月20起“掃黃打非”重點案件,主要有:
——上海“4·16”特大經(jīng)營非法音像制品案。4月16日,上海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破獲一個長期從事非法音像制品批發(fā)活動的盜版團伙,抓獲嫌疑人12人,收繳非法音像制品6162
53張。
——成都市“4·11”批銷盜版軟件窩點案。4月11日,四川省“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成都市小學路附近一出租房內(nèi)查繳系列盜版軟件光盤2萬余件。
——福建莆田“6·11”販賣音像制品儲藏窩點案。6月11日,福建莆田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涵江區(qū)江口鎮(zhèn)一窩點查繳盜版音像制品壓縮碟10.1萬張。
——福州“4·11”批銷非法音像制品窩點案。4月11日,福州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該市臺江區(qū)25號1棟105室查獲非法音像制品99723張。
——北京“4·25”游商地攤販賣盜版音像制品案。4月25日,北京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對北京豐臺區(qū)多腦河電子市場及其周邊地區(qū)進行了大規(guī)模集中打擊,共取締批發(fā)盜版音像制品攤點31個,收繳盜版音像制品10.8萬余張。
——武漢“6·07”盜版光盤窩點案。6月7日,武漢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搗毀了位于長盛大廈13樓兩間民居內(nèi)的一盜版窩點,查獲4萬余張盜版光盤。
——重慶市“4·04”非法出版物窩點案。4月4日,重慶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渝中區(qū)兩個銷售非法出版物窩點查繳各種侵權(quán)盜版、非法印制的印刷品21182冊(本)。
——蘭州市“4·02”批銷非法圖書案。4月2日,蘭州市“掃黃打非”辦等查獲非法圖書約2萬冊。
——北京“5·15”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5月15日,北京海淀區(qū)“掃黃打非”辦等部門破獲一起利用計算機軟件預裝方式傳播反動圖書及淫穢色情信息案。
——甘肅省網(wǎng)絡傳播淫穢物品系列案。4月6日,甘肅省平?jīng)鍪泄簿志W(wǎng)監(jiān)部門在該市崆峒區(qū)連眾電子門市部的微機硬盤中發(fā)現(xiàn)淫穢電影69部。4月7日,該網(wǎng)監(jiān)部門在“網(wǎng)日空間”網(wǎng)吧管理服務器中查獲淫穢電影6部。
——云南“4·26”販賣淫穢、盜版光盤案。4月26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干警在該市盧家營新村一出租房內(nèi)查獲淫穢光盤12000余張、盜版光盤50000余張。
——中山“6·03”批銷非法音像制品窩點案。6月3日,中山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沙溪鎮(zhèn)裕景園3幢201室查獲涉嫌違法音像制品約30000張。
——天津“3·30”制作、批發(fā)、販賣淫穢光盤團伙案。3月30日,天津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破獲一個制作、批發(fā)、販賣淫穢光盤犯罪團伙,收繳盜版光盤1.4萬余張,刻錄淫穢光盤的電腦1臺、“一拖五”刻錄機3臺。
——河南“4·16”印刷非法出版物案。4月16日,河南省“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靈寶市印刷廠和辛莊村印刷窩點查獲盜版非法出版物5萬多冊及其他非法印刷品1.1萬多冊(張)。
——深圳走私盜版光盤系列案。4月以來,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連續(xù)查獲“4·13”“4·17”“4·20”涉嫌走私盜版光盤及非法出版物案,緝獲涉嫌盜版光盤33.11萬張。
——重慶“8·03 ”盜版音像制品窩點案。2006年8月3日,重慶市“掃黃打非”辦等部門收繳涉嫌盜版音像制品11333張。2007年4月29日,渝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重慶“1·15”販賣淫穢光盤案。4月11日,重慶渝中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梅某、冉某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向渝中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月23日,渝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梅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被告人冉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上!10·20”銷售盜版音像制品網(wǎng)絡案。2007年2月12日,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以陶毅紅、宋繼文、宋繼明、楊中耀、王健犯銷售侵權(quán)復制品罪,向閔行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月22日,閔行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陶毅紅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被告人宋繼文、宋繼明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6萬元;判處被告人楊中耀、王健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16萬元。
——上海王復興販賣盜版音像制品案。2007年2月14日,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以王復興、丁平曉犯銷售侵權(quán)復制品罪向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月5日,閔行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王復興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處被告人丁平曉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鹽城“1·10”劉梅侵犯著作權(quán)案。2006年初,江蘇鹽城“掃黃打非”辦等部門在鹽城宏基電腦耗材經(jīng)營部查獲盜版光盤2萬張。2007年4月15日,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quán)罪判處劉梅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記者隋笑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