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州交警在廣州太和收費站展開交通整治專項行動,2個小時內(nèi)就查處違法車輛30多輛。據(jù)介紹,整治期間對于穿拖鞋駕駛司機處罰100元扣罰2分,泥頭車扣分達12分一律扣車處理。
兩小時查獲60違法車
此次整治重點查處摩托車、電瓶車及非法改裝電瓶車、人力三輪車(黃包車)等非法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加大對摩托車在“禁摩”范圍內(nèi)違法行駛行為,以流動清查為主。昨天上午,記者一行來到廣州交警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執(zhí)勤點廣州太和收費站,市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隊副大隊長譚衛(wèi)東表示,由于近期發(fā)生的重特大車禍集中在客車、貨車,昨天查車主要針對大貨車、大客車。據(jù)統(tǒng)計,昨天上午9時至11時,現(xiàn)場查車60輛,其中涉及超高、超長、超載等違法行為的車輛竟達30輛,違法車輛比例達五成。
穿拖鞋罰100元扣2分
昨天上午10時,黑龍江牡丹市黃司機開著蒙E373XX的大客車由南往北途經(jīng)廣州太和收費站,當被交警告之要罰款100元,扣2分時,他覺得有點懊悔,聲稱自己是早晨出門疏忽大意了。現(xiàn)場執(zhí)勤交警對黃先生教育說,無論是拖鞋還是女士穿的細根高根鞋,都容易在緊急情況下無法作出正確處理。
記者了解到,昨天接受違章處罰的車主中有兩例是由于司機穿拖鞋駕駛。執(zhí)勤交警告訴記者,正值夏季炎熱,不少司機貪圖方便涼爽穿拖鞋開車。
泥頭車扣完12分扣車
整治期間,市交警部門安排每周不少于兩次,每晚21時至次日0時在轄區(qū)主干道設置查車點,查處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重型貨車輛、“泥頭車”及混凝土攪拌車各類違法行為,重點對泥頭車等高危車輛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泥頭車等高委車輛經(jīng)查詢累計扣分達到12分未處理的一律作扣車處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特別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記者 劉妍 通訊員 汪春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