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大門口附近,這段時間經(jīng)常有兩個人盯著過往孕婦,一旦他們確定對方是外地人且沒有準生證時,就會被帶走做詢問筆錄,然后與他們的“領導”一起演雙簧,對孕婦進行罰款。
經(jīng)記者調(diào)查,“領導”的真實身份是鄭州市東大街辦事處計生辦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塔灣社區(qū)的宣管員,他的執(zhí)法隊隊長身份是偽造的。
【投訴】懷孕老婆街頭被攔
9月19日下午,商報接到了讀者代先生報料:他懷孕的老婆16日從駐馬店來到鄭州,18日上午到鄭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看她父親時,在醫(yī)院門口被東大街辦事處的人帶到了塔灣社區(qū)讓交8000元罰款。他們沒錢,只給了2000元,但對方?jīng)]給他們?nèi)魏纹睋?jù)。
20日上午,代先生再次給記者打來電話,說帶走他老婆的兩個人又出現(xiàn)在了醫(yī)院門口,并向記者講述了老婆被罰錢的經(jīng)過。
代先生的老婆叫韓明梅,9月17日上午9時左右,她去鄭州市人民醫(yī)院看生病住院的父親,還沒走到醫(yī)院門口就被一男一女攔住了。
兩人得知韓明梅懷的是第二胎,也沒有準生證,就拿出工作證要求韓去辦公室登記,并稱了解一下情況就會讓她走。但在登記完之后,兩人要求韓簽字、按手印,并說要罰8000元錢。
隨后,他們打電話給代先生,“我們是東大街辦事處流管辦的,你老婆被查住了,你快點拿錢過來!贝壬硎緵]那么多錢。對方又說,“要不你先拿個兩三千元過來,我們也不想叫你老婆去引產(chǎn)!
之后,韓明梅也不斷打電話催代先生。
被罰8000元交2000元也中
下午4時,代先生帶錢來到了該社區(qū)辦公室,與工作人員商量能不能拿2000元,一自稱隊長的人說:“算了,看你老婆挺實在的,交2000元算了。”交錢后,代先生要求開發(fā)票,“隊長”表示,“如果你想要正規(guī)發(fā)票必須交6萬塊錢”。
代先生夫婦只得拿著“計劃生育告知書”和“限期終止妊娠通知書”離開了。事后,韓明梅告訴丈夫,自己上廁所都有人跟著,根本沒辦法走脫。
第二天上午9時30分,代先生去醫(yī)院看岳父,看到帶走他老婆的一男一女正跟著一個孕婦。此后三天,他每天都來到醫(yī)院門口附近觀察,發(fā)現(xiàn)這一男一女每天8時10分左右出現(xiàn),看到打扮像農(nóng)村人的孕婦就會上前攔住帶走。
【目擊】每天帶走一兩個孕婦
9月21日上午8時30分,在鄭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大門西邊報亭處,代先生指著西10米遠處的塔灣路口一穿黑色T恤的男子和一穿白色橫條紋上衣的女子,告訴記者:“那兩個就是天天出來帶走孕婦的人,你們調(diào)查吧!
記者發(fā)現(xiàn),這一男一女不時在塔灣路口和醫(yī)院大門間來回走動,他們盯著每一個過路行人,一些看起來像孕婦的婦女,他們會特別“關照”幾眼。
9時40分,在醫(yī)院對面公交站牌處,一個大肚子的婦女進入了他們的視線。隨后,白上衣女子來到她面前,開始和她說話,大約3分鐘后,黑T恤男子也湊了過去。
隔著馬路,記者聽不到他們說話。大約10分鐘后,黑T恤男子在前,孕婦在中間,白衣女子在后,三人進了塔灣社區(qū)一樓的巡防隊員辦公室。
之后,記者在他們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鄭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大門外,等到下午4時也沒見到他們。
22日,23日,由于是周末,這兩個人沒有出現(xiàn)。
24日上午9時20分,這一男一女把一名孕婦從醫(yī)院大門口帶到了塔灣路口,孕婦掏出手機打了一會兒電話后,被帶到了塔灣社區(qū)。
10時30分,這兩人又出現(xiàn)在醫(yī)院大門口附近。20分鐘后,公交站牌處,一名手牽孩子、扛著大肚子的孕婦又被帶走了。
【調(diào)查】女記者佯裝問路也被帶走
25日上午8時20分,這兩個人又出現(xiàn)在塔灣路口。男子仍穿著黑色T恤,女子換了一件白色碎花襯衣。至9時20分,他們先后詢問了四五名孕婦。
記者決定探個究竟。9時45分,穿娃娃裝的女記者佯裝上前問路時,也被兩人當做孕婦帶到了塔灣社區(qū)巡防隊員辦公室。
白色碎花襯衣女子拿出了一個胸卡,說自己是東大街辦事處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管理員,叫郭彩鳳。她說,女記者屬于流動人口,計劃外生育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你愛人在哪兒?給他打電話讓他過來。”一被郭彩鳳稱為“領導”的男子說。
記者只好向同事求救,撥通了一位男記者的電話。這位領導接過電話說:“我是東大街辦事處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的,人在我們這里,你過來吧!”
20分鐘后,男記者來到塔灣社區(qū)巡防隊員辦公室,房子中間靠墻對頭放著兩張桌子,黑T恤男子和郭彩鳳坐在一側(cè),“領導”坐在他們的對面。
“領導”拿出的胸牌上顯示:東大街辦事處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執(zhí)法隊隊長牧志剛。
想少交錢買兩條煙
“像這情況她必須去引產(chǎn)。”牧志剛說,要想保住孩子,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非法懷孕應該交4600元的罰款。
桌子對面的郭彩鳳也打圓場:“領導,看這孩兒還挺老實的,照顧照顧他,少罰點兒吧!”牧志剛說,那至少也得3000元。
半個小時后,接到電話的另一名記者,拿著2000元錢來到現(xiàn)場,但牧志剛說2000元不中。
這時,黑T恤男子示意男記者和他一起出了門,在門口走廊上,他小聲說:“你咋恁暈,去買兩條帝豪煙,我再幫你說說好話,不就中了?”
兩條帝豪煙放在牧志剛面前后,他就在桌子上放著的兩張紙上填寫了一些東西,讓女記者在上面簽字按上指印。
這兩張紙一張是“限期終止妊娠通知書”,內(nèi)容大意是讓“孕婦”9月26日前到醫(yī)院終止妊娠;另一張是“計劃生育告知書”,上面顯示計劃外懷孕罰款2000元。
之后,記者被告知,可以走了。黑T恤一直把記者一行三人送到了塔灣社區(qū)大門外。
【求證】“領導”的身份系偽造
下午3時40分,記者一行來到東大街辦事處計生辦,在一王姓女工作人員的辦公室里,記者把幾天來的調(diào)查和上午的遭遇向計生辦主任郭艷姿講了一遍。
今年5月下旬,東大街辦事處的6個社區(qū)都聘請了宣管員,幫助計生辦宣傳流動人口的計生宣傳管理工作,但8月份已被解聘了,不過,塔灣社區(qū)因流動人口太多而沒撤。牧志剛就是負責塔灣社區(qū)的宣管員。
“在大街上拉孕婦要錢,這樣的事我從沒聽說過,若情況屬實,我們會嚴肅處理的。”郭艷姿說,牧志剛只是一個普通的宣管員,并不是什么執(zhí)法隊的隊長,他的胸牌肯定是自己偽造的,他的行為也是個人行為。郭彩鳳和黑T恤連宣管員也不是。
【進展】記者被罰的錢退了
這時,東大街辦事處主管計生工作的副主任李鵬也趕了過來,他說:一會兒牧志剛就過來了,讓他把你們的錢和煙都退了。
李鵬一再表示,自己剛剛接住這方面的工作,出現(xiàn)這種情況是自己的工作失誤,希望記者能諒解。
當記者問他宣管員的主要工作有哪些時,李鵬說,宣管員主要負責轄區(qū)內(nèi)居住流動人口(18~49歲的婦女)回老家辦理原籍證,來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幾個孩子、所采取的避孕措施等。他說,不在本轄區(qū)居住的流動人員,不在宣管員的管轄范圍。
30分鐘后,牧志剛趕了過來,當著李鵬和郭艷姿的面把上午罰記者的2000元錢退給了記者,但他說,煙不是他要的。不過,在李鵬的要求下,他又從口袋里掏出200元,把兩條帝豪煙錢也退了。
記者問:“誰讓你這么罰錢的?”
牧志剛:“流管辦!
“錢交哪兒了?”
“辦事處財務。”
可當記者要去核實時,被李鵬和郭艷姿攔了下來,他們二人都說,財政所不可能收這些錢。 (記者 鐘懷濤 丁亞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