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人王亮因犯有盜竊罪被平羅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萬元。
34歲的王亮1990年初中畢業(yè)后從事個體運輸業(yè),2004年他已擁有3套住宅、兩輛大型貨車,家產(chǎn)近200萬元。正當王亮的生意如日中天時,一次赴澳門旅游改變了他的命運。2004年11月,王亮在幾個哥們的盛邀下,懷揣5萬元現(xiàn)金來到澳門。他們經(jīng)常出入賭場撞運氣,不料卻輸了3萬元。2004年11月至2005年,王亮先后4次赴澳門,200萬元的家底幾乎輸光,生意也難以維系,便找到朋友商量出路,4人不約而同地想到了合伙盜竊的 “生財之道”。
從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王亮等4人開著貨車竄至平羅縣、山西省山陰縣、河北省張家口市的汽車輪胎經(jīng)銷店,撬門入室作案4次,盜竊汽車輪胎95條等,案值20余萬元。2006年11月10日3時許,他們開著貨車又竄至平羅縣城一汽車輪胎經(jīng)銷店用斷線鉗、撬棍撬門時被店老板發(fā)現(xiàn),當日4人在銀川市被平羅縣公安局民警抓獲,當場繳獲其運輸、銷贓的貨車一輛及斷線鉗、撬棍等作案工具。(陳志強 馬曉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