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稱遭遇家庭暴力,只能等丈夫熟睡之后才敢歇息,有時甚至在客廳里坐到天亮。昨日,她將丈夫告到九龍坡法院,要求離婚。
家住白馬凼的周女士稱,自己的丈夫張先生以前是駕駛員,前幾年眼睛得了病,就不出去工作,還經(jīng)常酗酒,每次都大醉而歸,服侍稍有不周,就對周拳打腳踢。為了躲避毆打,周只能等張睡著之后,才能歇息一會兒,有時候因害怕丈夫半夜醒來,甚至在客廳坐到天亮。
當(dāng)聽到妻子的說法,丈夫張先生兩次把頭轉(zhuǎn)到一邊,表示出輕蔑的樣子。他說,自己從來沒有打過妻子,兩人的感情也一直較好。前幾年單位破產(chǎn),得了10萬多塊錢的安置費(fèi),全部給了妻子。另外,他本來有養(yǎng)老保險(xiǎn)的,為了給她買保險(xiǎn),他還把自己的保險(xiǎn)停了。
張先生的律師還稱,夫妻雙方有相互扶助的義務(wù)。張眼睛有病不能工作,周女士就應(yīng)當(dāng)盡到扶助義務(wù),而不是要求離婚。況且周女士說自己遭遇了家庭暴力,卻沒有任何證據(jù)。
最后,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作者:何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