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陳麗華(化名)帶著13歲的女兒去“看病”,一份寫著“宮內見胎體”的檢查報告單讓她嚇了一跳,她怎么也沒想到,年僅13歲的女兒會懷孕,罪魁禍首竟是自己丈夫。
1993年,陳麗華和南昌男子李金(化名)結婚并生下一女兒。去年,陳麗華感覺身體不適,醫(yī)生告誡她不要和丈夫過性生活。陳麗華將此事告訴丈夫后,丈夫搬到了打工的工地上。今年8月,李金稱想女兒,叫女兒到工地上住。當天晚上,李金喝完酒后回來,看到熟睡的女兒時獸性大發(fā),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此后幾天,李金先后兩次和女兒發(fā)生性關系。
9月29日,陳麗華發(fā)現(xiàn)女兒40多天未來月經(jīng),便帶著女兒去醫(yī)院檢查。然而,檢查結果猶如晴天霹靂。9月30日,陳麗華來到公安機關報案。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強奸幼女罪對李金依法批準逮捕。(茂文 幼赤 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