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犯事后,總愛拿女人說事。近日,安徽省銅陵市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吳廣春就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地哭訴“是我最親的人一步步把我送上法庭”,歷數(shù)了女人的種種不是,對其愛人在自己受賄犯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更是感觸“頗深”。( 《檢察日報》)
自古以來,女人就被污為“紅顏禍水”,這似乎也成了一些貪官“女人論”的理論淵源。不過,把屎盆子全扣在女人頭上有點不厚道。倘若貪官真的那么怨恨女人,為何當初明知違法違紀,還揮灑千金博紅顏一笑呢?
其實,到底是禍起紅顏,還是根在貪官,這本不應該成為一個話題。貪官背后就算沒有女人,也照樣會有各色人等與其同流合污,否則中央也就不會發(fā)出“管管身邊的工作人員”、“領導干部慎交友”之類的警示了。
文/張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