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漢族戶籍人口姓名中,三字姓名占總人口的85.61%,而最長的姓名則達到了15個字。記者今天了解到,目前公民起名并沒有字數限制,但按照《姓名登記條例(初稿)》,除少數民族以外,公民姓名長度將限制在6個字以內。
三字名字占八成以上
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昨天發(fā)布的一項最新姓名統(tǒng)計顯示,全國漢族戶籍人口中兩字姓名的人數有1.6億多,占到全國漢族戶籍總人口的14.22%。而三字姓名的戶籍人口有10億多,占到全國漢族總人口的85.61%。姓名是4個字及以上的只有197萬多人。
漢族姓名最長15個字
據統(tǒng)計,漢族的姓名超過10個字的并不多見,其中最長的姓名達到了15個字。姓名字數在10字以上的有近千人,其中10字姓名者594人,11字姓名者272人,12字姓名者有94人,13字姓名者和14字姓名者分別為33人和5人。據統(tǒng)計,漢族姓名字數10字以上的近千人中,97%都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條例規(guī)定姓名最長可6字
日前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對姓名長度作出規(guī)定,即除使用漢族以外其他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者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同時規(guī)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自造字、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符號和其他超出規(guī)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記者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