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本報報道了一男子在宜章公安局院內點燃煤氣罐引發(fā)爆炸的消息,之后,此文很快被《新華網(wǎng)》等80多家網(wǎng)絡媒體轉載,影響面迅速擴大,廣大讀者也迫切想了解事情的真相。1月9日下午,記者專程赴宜章進行了采訪。
根據(jù)該縣提供的有關材料顯示,對此事暫定性為:“1·5”點燃液化氣罐引起汽車燃燒事件。嫌疑人黃某,男,漢族,1971年5月24日出生,邵陽市隆回縣灘頭鎮(zhèn)人。黃某為疑似精神病患者。
事過4天,現(xiàn)場已基本被清理干凈,曾經(jīng)被熏黑的樓房墻面露出了潔白的瓷磚,樓下有3間車庫安裝了嶄新的淡黃色卷閘門,宜章縣公安局院內的秩序井然。兩臺明顯污黑的空調外機和3處墻面瓷磚脫落,似乎昭示著當日火勢之猛烈。
據(jù)宜章縣公安局紀委書記譚湘華介紹,1月5日下午,黃某在公安局門口從送液化氣的工人手中搶到一個液化氣罐,隨后走到院內,在兩輛停放的車輛中間打開液化氣罐閥門并點燃,遠處有民警發(fā)現(xiàn)情況后大聲喊話制止,未果。一位電工師傅走上前去拖了黃某一下,黃某抱著液化氣罐叫道:“來呀,來呀。”并用腳踹他。因為心中還是害怕,該電工師傅退了下來。也許是罐體開始燙手,在民警的喊話和勸說中,黃某把液化氣罐塞到一輛車下,然后慢慢地走了出來;鹧鎳娚,點燃了旁邊的車輛,濃煙滾滾,形勢十分危急。當黃某走到到院子中間空曠地帶時,液化氣罐發(fā)生爆炸。
譚湘華說,黃某被當場抓獲,當晚即對其進行了審訊。民警發(fā)現(xiàn),黃某一直神智不清,語無倫次,不能正常交代問題。之后,民警通過黃某隨身所帶的身份證才掌握其身份。與隆回警方聯(lián)系后,民警打通黃某家人的電話,從黃某的妻子羅某等親屬口中證實其患有精神病。據(jù)查,曾患有精神病的黃某被家人送到廣東打工,后再次發(fā)病,其小舅子送他返回家鄉(xiāng)。途經(jīng)107國道廣東省坪石鎮(zhèn)路段,趁大巴車停車加油和小舅子解手的間隙,黃某弄壞車窗并跳車走失。1月4日,黃某游蕩至宜章縣城,5日下午來到縣公安局門口,之后就發(fā)生了“1·5”點燃液化氣罐引起汽車燃燒事件。
譚湘華說,1月9日上午,已經(jīng)把黃某送到長沙去做精神病鑒定了。記者想見到黃某本人的愿望落空。知悉記者的想法后,譚湘華表示,鑒定結果一出來,將第一時間通知記者。
當問及車輛損毀情況時,譚湘華稱,有兩輛車完全毀壞,已經(jīng)拖走。還有一輛車被燒著,現(xiàn)還能使用。應記者的要求,一間車庫的卷閘門被打開,一輛車尾有過火痕跡的小車出現(xiàn)在記者面前。在車庫前,一塊下水道的水泥蓋板有部分破損,記者推測是爆炸所致。因陪同民警不了解情況,推測沒有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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