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否認實施“株連拆遷” 承認宣傳欠妥
2008年01月12日 05:18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昨日,江西省豐城市對媒體“株連拆遷”報道作出回應,稱該拆遷政策和補償有據可依,而所謂“株連”只是個別單位在宣傳解釋過程中出現“欠妥行為”。
豐城回應“株連拆遷”報道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在江西省豐城市舊城改造拆遷中,許多與被拆遷人有親屬關系的公職人員被告知: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說服其親屬在拆遷協(xié)議上簽字,“否則將被采取組織措施!贝撕,在拆遷補償與市場價格懸殊的拆遷中,有人被停職,有人被威脅停發(fā)工資,連一些低保戶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將被停發(fā)最低生活保障。
昨日,豐城市向媒體發(fā)布《關于豐城市老城區(qū)拆遷改造情況匯報》,從拆遷政策、補償安置、拆遷行為等三個方面闡述當地老城改造拆遷工程的性質。
承認個別單位有欠妥宣傳
豐城市稱此次拆遷改造的五個地段,屬于公益性拆遷改造。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五個拆遷項目均取得了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拆遷許可證。
在備受質疑的補償安置標準上,豐城市表示,該標準是經二級資質房地產評估機構的現場評估報告確定的!敖^大多數被拆遷人都能接受”。
豐城市承認“有個別單位在宣傳解釋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欠妥的行為”。不過,匯報函上稱,到目前為止,在已簽訂協(xié)議和沒有簽訂協(xié)議的被拆遷人中,沒有一起因拆遷而受到停職、停薪、調離工作崗位或其他組織處分的現象。(記者崔木楊)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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