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師致函上海市人大指稱中華香煙廣告違法
2008年01月14日 16:34 來源:中安在線-新安晚報 發(fā)表評論
昨天,合肥律師王傳巍向上海市人大發(fā)出了一封函件,這是他為停止上海煙草集團關于“中華香煙”相關廣告所做的第三次努力,他認為上海煙草集團一些廣告宣傳不合法。
2007年6月起,王傳巍律師開始了“糾正”上海煙草集團廣告行為的努力。6月7日,他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fā)出了一封建議函,函件指出:上海煙草集團“愛我中華”的煙草廣告用語以愛國為名倡導愛煙是不妥的,同時違反了《廣告法》中關于“不得使用國家級用語”的條款,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的尊嚴,上海工商局應當依法杜絕。
同年7月2日,王傳巍收到了上海市工商局的書面回復,回復稱當?shù)氐摹皭畚抑腥A”廣告并無廣告法明確禁止之處。王傳巍不服,于同年8月11日向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法院行政起訴了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煙草集團,要求工商局履行法定職責,責令上海煙草集團停止發(fā)布“中華香煙”戶外廣告、停用“天安門和華表”標識以及“愛我中華”廣告詞。該訴求再次被駁回。
昨天,他又向上海市人大發(fā)出了一封郵件,希望對方從行政角度監(jiān)督法院立案!拔乙仓兰词沽竸僭V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不予立案又無書面裁定我覺得沒道理!蓖鮽魑≌f,“每個人都有義務做公益訴訟,何況我是一名律師!彼M约旱淖龇芤鸫蠹覍煵輳V告宣傳的重視,推動立法進程。(劉靜 孫晨)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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