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5月1日起,東城區(qū)(北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標準和撫恤力度將大幅提高,“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的犧牲人員在市政府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東城區(qū)政府將再給予5萬元獎金,同時見義勇為困難人員及家庭還將獲得生活救助和幫扶。這是記者昨天從東城區(qū)民政局了解到的。
據(jù)介紹,目前東城區(qū)共有見義勇為人員83名,此次出臺的《東城區(qū)見義勇為表彰獎勵和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被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標準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為4000元;東城區(qū)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的獎勵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調整為10000元。另外,對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功績顯著的,被市政府授予“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的犧牲人員,在市政府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東城區(qū)政府給予5萬元獎金。
《辦法》還針對東城區(qū)見義勇為困難人員及家庭給予生活救助和幫扶,提出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生活困難補助制度和親情幫扶制度。凡有東城區(qū)戶口,因下列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低收入見義勇為人員,將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5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臨時救助:因患急病造成生活暫時出現(xiàn)較大困難,經其他各種救助幫困措施后,個人醫(yī)療費仍難以自負的;因子女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不含享受低保后的自費擇校和民辦校學生);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另外,凡有東城區(qū)戶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見義勇為人員,將每月給予見義勇為人員200元補助金;對見義勇為傷殘人員及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家庭,由社區(qū)居委會組織志愿者定期一對一入戶提供幫扶服務!掇k法》于2008年5月1日起執(zhí)行。(記者杜新達)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