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紀律"有"應急預案" 組織賣淫者終難"保安全"
2008年03月17日 17:16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fā)表評論
為牟取不法利益,趙某某在其經營的休閑會所內組織多名賣淫女大肆賣淫,為了保密和便于管理向所有賣淫女交待“工作紀律”與“應急預案”。3月13日,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組織賣淫罪的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予以追捕。
今年2月15日,高郵市檢察院受理了該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等六人涉嫌容留賣淫罪一案,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公安局取保候審。
2007年9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以牟利為目的,組織楊某、邱某、姜某等多名小姐在其經營的休閑會所內向浴客賣淫,為確保安全和便于管理,趙某某組織工作人員及小姐開會,交待“工作紀律”與“應急預案”,并在休閑會所內設立報警裝置,以逃避檢查和打擊。并安排犯罪嫌疑人呂某某、孫某某負責小姐賣淫的報單記帳,犯罪嫌疑人陸某某負責與葛某某、封某某(在逃)結算小姐賣淫的非法所得,犯罪嫌疑人吳某某負責持報警裝置遙控器站在會所外發(fā)現意外情況時向浴室樓層通風報信。
經審查得知,案發(fā)當天下午即組織賣淫活動達14次之多。鑒于犯罪嫌疑人行為涉嫌組織賣淫罪,且趙某某在審查起訴階段翻供,并組織證人串供,認罪態(tài)度不好,影響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檢察院遂依法做出追捕決定,該市公安局迅速執(zhí)行將其抓捕。(作者:范協(xié)斌 呂志)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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