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無奇不有。英國《每日郵報》20日報道,英國東部約克郡赫爾市的多部ATM機,18日出現(xiàn)“儲戶取一贈一”的故障。當?shù)鼐用竦弥昂孟ⅰ焙,呼朋喚友“撿便宜”,機內錢款被迅速取空。
這事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許霆案。許霆或許會想:如生在英國,該多幸福。
《每日郵報》說,那些提款的儲戶是否需要將多得的金額返還,要由他們的發(fā)卡銀行決定。在英國以前發(fā)生的類似事件中,有一些銀行會選擇自己承擔損失,不會費盡周折向數(shù)百儲戶追賬。資料也顯示,英國ATM機發(fā)生故障時,多數(shù)是由銀行方面自行處理,警方很少介入。
英國人為啥會爭撿ATM機出錯的便宜?因為在他們的概念中,銀行與ATM機廠商有合同協(xié)議,一旦ATM機出錯,ATM機廠商會動用本企業(yè)提取的“出錯準備金”予以賠償。ATM機廠商也可以委托另一方,或與提款的儲戶協(xié)商有條件處理,或參與產(chǎn)品(ATM機)質量保險,由保險公司理賠。反正,ATM機可能出錯的代價和負擔,并不會轉嫁到公眾頭上。
說實話,許霆一案,廣電運通公司失職難辭其咎。許霆如果坐牢,可以起訴廣電運通公司。如果把爭撿ATM機出錯的便宜,說成是犯罪,處以嚴重的處罰,并不利于銀行和廠商承擔必要的責任。
我們對許霆案的爭論很多,但這一新聞讓我們發(fā)現(xiàn),對許霆的處罰過重,是法律對人們生活過度干預引起的。這會讓公眾平添恐懼感,讓大家的幸福感大打折扣。(卞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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