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霆父親稱若高院仍判有罪"銀行就沒資格要錢"
2008年04月21日 08:56 來源:大洋網(wǎng)-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記者昨日從許霆父親許彩亮處獲悉,在聘請了北京的郭向東律師作為許霆二審辯護律師后,他又在廣州“物色”了一名本地律師。
新的代理律師為廣東天勝律師事務(wù)所的張新強。談到為何在諸多“上訴無用”的聲音中接下這個“燙手山芋”,他說:“我之所以關(guān)注此案,不僅因為我是個法律人,而且我也是持卡一族,我也很擔心自己會成為下一個許霆。許霆案處理的好壞關(guān)乎我們每個潛在許霆的合法權(quán)益在法律上有無合法保障,對于這樣的法律問題,不能輕言放棄!
許霆父親許彩亮解釋了在廣州聘律師的原因:郭向東律師在北京,緊急事務(wù)不能第一時間處理,在廣州再找一個律師會方便些。另外,許彩亮昨日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如果銀行找他要錢,他可以考慮還錢,可銀行到現(xiàn)在還沒找他要。但他又補充,如果省高院仍然判許霆有罪,“銀行也就沒資格向他們要錢了”。(劉曉星)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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