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貴港郵政局原副局長陳育欽涉嫌受賄案開庭
2008年05月14日 10:45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5月13日,廣西貴港市港北區(qū)人民法院一號大法庭座無虛席,備受貴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貴港市郵政局原副局長陳育欽涉嫌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8月至2007年,時任貴港市郵政局副局長的被告人陳育欽,利用分管基建、審計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驗收、審計、結算,網(wǎng)點房屋建筑、維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1萬元。案發(fā)后,陳育欽共退出贓款人民幣15萬元。
檢方認為,被告人陳育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好處費,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合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陳育欽對部分受賄犯罪的指控矢口否認,辯稱,自己向檢察院所作的供述是在違背其意志的情況下作出的。以港北區(qū)檢察院檢察長楊堅為首的控方與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圍繞各自的主張,就案件程序、案件事實、案件性質、犯罪情節(jié)、收受賄賂數(shù)額、證言證詞可信度、被告人是否具有坦白從寬情節(jié)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鑒于案件情節(jié)復雜,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作者:黃思)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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