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一男子盜竊汽車銷贓時被群眾舉報,后駕車逃竄,在民警追捕時開車撞擊警車,致使民警兩死兩傷。5月28日上午,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世權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劉世權表示不服判決。
【事發(fā)】劉世權偷車被群眾舉報
劉世權(化名王琪)今年40歲,葉縣人,初中畢業(yè)。據調查,1998年8月1日凌晨3時許,劉世權跑到舞陽縣朱鎮(zhèn)南街,將前雇主的一輛藍色東風牌大貨車盜走。當天早晨7時,劉世權將車開至葉縣龔店鄉(xiāng)汝墳店村一拆車店進行銷贓,因不能出具車輛相關手續(xù),且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被群眾舉報至葉縣公安局。
【逃竄】駕車瘋狂撞擊警車
葉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后,立即組織民警蔣永解、李福堂、魏書強、郝凱輝、代延輝駕駛一輛帶有警用標志的吉普車出警。
民警對劉世權出示警官證后進行盤查,劉世權將一偽造的駕駛證提供給民警,然后駕車向南逃竄。民警鳴警笛示警要求其停車,劉世權卻駕車撞擊警車,導致警車與相對而行的大貨車相撞,民警蔣永解、李福堂二人死亡,代延輝、郝凱輝二人受傷。事后,劉世權逃至葉縣城關鄉(xiāng)曹莊村附近時棄車逃竄。
【結果】致民警兩死兩傷最終被抓
后經法醫(yī)鑒定:民警蔣永解符合較大外力作用引起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民警李福堂也符合較大外力作用引起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代延輝損傷程度屬重傷;郝凱輝損傷程度屬輕微傷。經評估:被盜車輛價值人民幣13000元。該車已退還車主。
2007年10月,在逃數年的劉世權被葉縣警方抓獲,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葉縣公安局刑拘。同年11月23日被葉縣人民檢察院批捕。
【一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民警在對劉世權實施追捕時,劉世權故意采取撞車方法逃避追捕,致使民警二死二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根據被告人劉世權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和其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審判決如下:被告人劉世權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被告人劉世權表示不服判決,準備提起上訴。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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