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司機令其讓座 男子召集兩未成年人砍傷司機
2008年08月08日 17:24 來源:人民法院報 發(fā)表評論
8月5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qū)人民法院對在公交車上聚眾斗毆一案作出判決,4名被告人分別被以犯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判處十四年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3月7日上午,被告人俞丹搭乘308路公交車時在售票員的位置上落座,一抱小孩的乘客上車后,售票員要求俞丹給該乘客讓座,俞丹不理會,并對售票員口出穢言,與售票員及該車的司機笪峰發(fā)生口角。后俞丹通過電話召集姚進財、張克召(另案處理)及小亮(另案處理)和兩名未成年被告人攜帶3把砍刀,上了笪峰駕駛的308路公交車。被告人俞丹沖到駕駛員座位拔掉車鑰匙,然后對笪峰進行毆打,并用公交車上的一把螺絲刀捅笪峰,被告人姚進財?shù)热擞每车秾Ⅲ畏宓氖直、肩背部砍傷?作者:申國勝 天辦)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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