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的男子,因為拿著兩根三角鐵條,被保安懷疑是上門盜竊,遭到毆打,竟被活活打死。昨天,深圳中院開庭審理了備受關注的裕達電子廠保安傷人致死案,包括電子廠行政經理張某華在內的7名被告人出庭受審,其中6人當庭表示認罪。
懷疑抓到小偷群毆致死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2月22日清晨6時許,電子廠保安盧某艷和周某軍,發(fā)現被害人楊某富拿著兩根三角鐵條從宿舍樓上沖下來,經詢問后懷疑其是小偷,遂將其帶至該廠保安員宿舍。盧某艷先行離開該宿舍,被告人周某軍同保安員任某牛、涂某東、張某、劉某勝、徐某飛圍著被害人楊某富進行審問和踢打。其中周某軍還用鋼管打楊某富,任某牛也用鋼管、膠凳、臂力器毆打了楊某富。
后楊某富被保安員從宿舍帶至廠門口的保安室,接到報告的廠行政經理張某華趕至廠內,見到楊某富,即上前問話并用腳踢其胸部。
至7時50分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該廠報警,民警即趕往現場對楊某富進行調查詢問,在將其帶至派出所時發(fā)現其死亡。公安人員于當日抓獲7名被告人。經鑒定,被害人楊某富是因左上肢、胸、背部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淤血并發(fā)多發(fā)性肋骨骨折、雙側血氣胸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呼吸功能障礙死亡。
電子廠已更換所有保安
案發(fā)時,楊某富是否在行竊,他的妻子稱楊某富曾經有過短暫的精神失常發(fā)作,案發(fā)前些天發(fā)作過一次。而涉案被告人則稱,當時問楊某富,楊某富承認有同伙。據悉,案發(fā)后,電子廠更換了所有的保安人員。
楊某富離世時,其妻子剛生育不久,孩子剛滿月。不過昨天庭審時,記者沒有聽到被害人的妻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索賠。
七名被告六名表示認罪
昨天在法庭上,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周某軍、任某牛、涂某東、張某、劉某勝、徐某飛、張某華共同以暴力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包括原電子廠行政經理張某華在內的6名被告人表示認罪,但被告人徐某飛則辯稱,自己自始至終沒有動過手,和被害人唯一的接觸就是攙扶其下樓。另6名認罪的被告人有的在涉案細節(jié)為自己進行了辯解,包括誰使用了鐵管,誰只是用腳踢了等。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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