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咸陽家族式販毒案二審宣判 女毒販被判死刑
備受社會各界關(guān)注的陜西省咸陽市楊愛榮家族販毒案已經(jīng)塵埃落定。日前,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咸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女毒販楊愛榮死刑,而楊愛榮的同居男友梁偉杰則由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作為咸陽市50多年來最大的家族式販毒案,在23名被告人中,有主犯楊愛榮的兩個哥哥、一個姐姐以及嫂子、姐夫等親屬。他們大都在河南購買毒品,然后雇用吸毒人員為其販毒幫手。去年7月5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愛榮、梁偉杰、趙保成、趙四成等4人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被一審判處死刑。一審宣判后,楊愛榮等16名被告人提起上訴。
陜西省高院認(rèn)為,在長達6年時間內(nèi),上訴人楊愛榮與梁偉杰等人有預(yù)謀地大肆進行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活動,主要成員基本固定,各成員分工較為明確;他們的販毒行為在當(dāng)?shù)赜绊憳O大,具有極其嚴(yán)重的社會危害性,可以定性為犯罪集團。楊愛榮共計販賣海洛因2638克,數(shù)量特別巨大,且在犯罪集團中起領(lǐng)導(dǎo)、指揮作用,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依法應(yīng)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梁偉杰在楊愛榮犯罪集團中屬骨干成員,在楊愛榮的安排下主要負(fù)責(zé)毒品的交易環(huán)節(jié),共計販賣毒品海洛因2348.8克,數(shù)量特別巨大,系犯罪集團的主犯,又系累犯。但梁偉杰的行為主要是受楊愛榮的指使,其所涉及的販賣毒品環(huán)節(jié)比較單一,罪行相對較輕,因此對梁偉杰進行了改判。同時由死刑改判為死緩的還有楊愛榮的上線毒販趙四成。而楊愛榮與另一上線毒販趙保成均被維持原判,兩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記者 倪建軍)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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