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父親管教,迷戀上網(wǎng)的17歲中學生劉剛(化名)將11歲的表妹砍死。昨天,劉剛被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15年。
據(jù)劉剛說,去年4月28日中午,在網(wǎng)吧呆了一天的他離開網(wǎng)吧后,花8元購買了一把菜刀,在自己家的胡同口等待表妹小梅。案卷材料顯示,小梅放學經(jīng)過劉剛家時,被劉剛叫住。劉剛讓小梅閉著眼數(shù)數(shù),隨后,劉剛用刀將小梅砍死。幾個小時后,劉剛被控制。
劉剛說,因為對父親的管教不滿,他起意殺害親人以報復父親。
據(jù)劉剛說,他上初一時,就有了殺死表妹小梅的想法。產生這種想法是因為恨父親,父親總打罵他。
北京安定醫(y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科對劉剛進行了精神鑒定,結論是他無精神病,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一中院認為,劉剛犯有故意殺人罪,鑒于他犯罪時不滿18周歲,警方詢問后即交代,應認定自首,對其從輕判刑15年。
宣判后,劉剛表示不上訴,但不原諒父親。(王殿學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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