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體近期報道,深圳城管遇刺事件發(fā)生后,該執(zhí)法隊已經按上級部署,讓每名一線隊員都能穿上防刺背心,并學習擒拿、防身術,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城管隊員遇刺自然是不幸的事件,但遇刺事件發(fā)生后謀求打造堅兵厚甲,練就高強武藝以應對新的危機,則是不幸中的不幸。筆者擔心的是,這種城管與小販進行“軍備競賽”的“冷戰(zhàn)思維”,最終將會導致更多悲劇。
看《漢書》名篇《論貴粟疏》就知道,數(shù)千年前,中國士大夫已知道了“以民為本”的重要,如果“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因此,提出要“薄賦斂,廣畜積”,給人民以生存的空間,使人民口袋里有錢,這比臉面更重要。
城管作風有著多重深層原因,一方面市容關系到城市管理者的政績和臉面,而外來小販的飽暖卻無需有人負責,另一方面,城管加強控制亦有利可圖,罰沒收入曾經是城管工資獎金的重要來源。執(zhí)法潛規(guī)則不是該不該罰,而常常是盡量找理由罰。所以,一直以來,在處理小販“違章經營”的時候,比如《城管執(zhí)法操作實務》這本教科書中所言,城管人員一般都是連人帶物,“以超短快捷的連環(huán)式動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將決定大多數(shù)人會站在誰的一邊。
在全世界,城管大概是中國的特色,以致當它的“戰(zhàn)績”引發(fā)外媒關注時,只好以“chengguan”來音譯。據(jù)筆者了解,我國香港亦沒有城管這個職業(yè)。在香港,內地城管所涉事情一部分屬于警察的職責,關鍵的問題是,香港政府的指導思想幾乎是“哄”著這些小販,生怕他們不再做了,且他們無需交稅,政府為支持有困難市民實現(xiàn)自食其力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如免費培訓),在小販聚集的地方增派警察維護安全等,政府認為市民自食其力是對政府的貢獻,政府應當感謝才對。如果沒有事做,政府將需要向這些市民每人每月提供3000元左右“綜援”。這是香港政府每年的巨額財政開支。
城管的霸道作風時有耳聞,那些最需要從制度上給予同情、幫助與關懷的小販,每每成為制度傷害的對象。這就是以市容為本的價值觀所造成的惡果。其實,在民生面前,市容是可以作出一些犧牲的。如果一座城市缺乏包容和關懷,街道再寬敞,也只能體現(xiàn)傲慢和冷漠。有些實際問題可能需要各方妥協(xié),但只要心里有“民”,就能讓“民”參與決策,找到兩全辦法。
城管的一舉一動盡在人民的視野之中,討論城管的存廢問題亦不是天方夜譚。如果以民為本,城管就應卸鋼盔,棄警棍,丟掉防刺背心,去暴力化,回歸城管的服務功能。如果仍然堅持“以市容為本”,那就會繼續(xù)“窮兵黷武”!
□方禮綱(香港理工大學社會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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