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某房屋拆遷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曹偉國借口代人低價買房,騙得黃某等人購房款200余萬元,結(jié)果被檢察機關(guān)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
現(xiàn)年51歲的曹偉國原系上海新法房屋拆遷有限公司外聘人員,雖雙方從未簽訂書面合同,但曹偉國對外均自稱系該公司項目經(jīng)理。2007年5月的一天,曹偉國打電話給黃某,稱手頭有馬上要動拆遷的房子賣,拆遷能得很多錢。黃某動心了,交給曹偉國12萬元購買“動遷房”,不料從此卻沒了消息。
去年8月,曹偉國被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經(jīng)查,2007年至2008年8月,他先后5次以低價購買動遷房、商品房為餌,騙取黃某等人購房款共計200余萬元,贓款被用于歸還舊債和揮霍。
市二中院昨天開庭審理此案,但未作出判決。(陳瓊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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