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短短兩小時,偷竊7件名牌衣服,涉案總金額近6000元。
庭審:作案者哭訴“上有80歲老人,下有13歲女兒”,請求輕判。
湖南一個家族,專程來渝,利用節(jié)日促銷之機,偷竊解放碑商場的名牌衣服。他們的手法是抱個三歲娃娃打掩護,得手后將贓物轉移給外面等候的人。昨天,家族3成員涉嫌盜竊罪,在渝中區(qū)法院受審。
三歲娃娃成道具
昨天,曾建東和妻子馬振菊,以及馬的弟媳石淑君,一起受審。他們是湖南懷化農民。檢察官指控,2008年12月31日,三人決定到大城市的商場偷衣服。當天,他們攜一朋友來重慶。由于知道解放碑是重慶著名商圈,他們瞄準了這一帶的商場。
當時正逢元旦,各商家都在忙著促銷,商場人流如織。曾建東等人特意穿得比較“伸展”,走進解放碑某知名商場。曾建東叫營業(yè)員取來衣服,裝著試穿。馬振菊和抱著3歲孩子的石淑君,則在旁邊轉悠。當營業(yè)員為曾建東試衣時,馬振菊迅速取下一件衣服,塞進石淑君和孩子身體之間的縫隙。
短短兩個小時,他們偷竊7件名牌衣服,其中最貴的一件衣服進貨價格為2394元,涉案總金額近6000元。衣服的零售價格則更高。
協勤摧毀偷衣團伙
就在三人行竊時,在解放碑下一花臺旁,一個提著旅行包的女子,引起大陽溝派出所協勤注意——每隔不久,就有人上來,向她旅行包里塞東西。協勤遂分頭跟蹤:有人負責盯守提旅行包的女子,有人負責跟蹤放東西的人。
當協勤跟蹤放東西的人到商場后,目睹了他們的行竊過程。他們正是曾建東、馬振菊、石淑君三人。當三人再次走出商場門口時,被協勤抓獲。外面守旅行包女子也一同被抓,她正是與曾等一道來渝的朋友(另案處理)。石淑君被抓后,警方通知其家屬來渝,把小孩領回老家。
庭上哭訴求輕判
昨天庭上,三人都承認偷衣服的事實;但石淑君的辯護律師稱,石只參與偷竊了3件衣服。該辯護律師還稱,石作案時抱著自己的孩子,并不是把孩子當成作案工具,而是因為孩子還處在哺乳期。當檢方說1歲以下才算哺乳期時,辯護律師稱,農村孩子哺乳期要長一些。
庭上,馬振菊哭訴,她家上有80多歲的老人,下有兩個女兒,最小的女兒13歲,還沒有讀書。她希望法庭能夠對她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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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年捉小偷數百
事發(fā)商場保衛(wèi)部張部長稱,他們每年都要抓獲幾百個小偷,送到派出所。這些小偷中,有的是真正的窮人,但這是極少部分。有的是有身份、有錢的人,他們可能是尋求刺激或貪圖小便宜。另外有部分是職業(yè)小偷。這些職業(yè)小偷一般都是團伙作案。職業(yè)小偷中,女性比男性多。女小偷一般偷的是衣服,男小偷則主要瞄準珠寶、手表等。
辦案檢察官彭皓建議,各大商場要多安裝監(jiān)控設施,加強保安巡邏。監(jiān)控設施很重要,可以為偵查機關破案提供線索。節(jié)假日期間,商場應增加營業(yè)員和安保人員。(記者 羅彬 通訊員 龍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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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起背篼偷衣服
今年5月1日,仍是曾建東等人行竊的這家商場,也遭遇了“背起背篼偷衣服”的盜賊。當時,4女1男偷了48條休閑褲、11件女裝、10盒奶粉、10瓶洗發(fā)水,涉案金額4500余元。得手后,他們就把贓物轉移到外面一個同伙的背篼里。6月3日,渝中區(qū)檢察院批捕了該團伙5個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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