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廣州市公安局就執(zhí)勤交警拒助被搶女事主事件通報稱:專責調查小組根據現場視頻監(jiān)控錄像、事主反映的情況、現場調查走訪情況及被抓獲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查明,當事的執(zhí)勤交警在接到被搶女事主的求助后主動作為,不存在個別媒體報道的拒絕女事主求助的問題。
制止犯罪不論警種
警方稱,搶包犯罪嫌疑人榮某、王某被抓獲。根據目前的調查,女事主反映交警朱某在此事件中所說的與警察身份不相符的言語,尚沒有依據認定。
廣州警方重申,民警無論是何警種、何時何地,在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于危難之時,都要挺身而出,制止和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此前有媒體報道,私家車車主林女士投訴:她停車等紅燈時被搶包,恰好一執(zhí)勤交警騎摩托車經過,女事主上前請其幫忙追賊,在看到搶匪的情況下,該交警說:“我是交警,如果他(搶包賊)有刀我怎么辦?!”甚至將警用摩托“塞”給女事主,“要追你自己去追!”
媒體報道此事后,廣州市公安局當晚10時30分表示,成立由監(jiān)察、督察等部門組成的專責調查小組,對此事件涉及的當事民警等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并表示“廣州警隊絕不容忍民警在群眾人身財產安全被不法分子侵害時,漠視不理、不履行職責的行為,一旦發(fā)現,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縱容!
(記者陳翔 通訊員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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