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送禮人太多,自保不交代,財產被高估
據起訴書指控,文強受賄共計1625萬余元,此外還有1062萬來歷不明。
昨日,文強案中一名涉案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分析,文強有1062萬余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有保護他人不愿交代等三種可能。
送禮人太多不便全查
該律師稱,根據其以往代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經驗看,有可能文強交代了這些錢的來歷,但是偵查機關沒有偵查證實。
3日庭審現場,文強妻子交代,過年和文強生日都有人送禮,幾千上萬不等,僅“這一塊每年都能收幾十萬”。
“但是,給他送錢的,肯定不止趙利明、陳濤、黃代強這三人,肯定還有別的干部!痹撀蓭煼Q。
周曉亞當庭交代,每年文強生日,重慶市公安局多名官員、有關區(qū)縣分局官員和其老家的官員,都會出席,也會送錢。
“那還有哪些人送了錢?”公訴人幺寧當庭問周曉亞,但周沉默不回答。
該律師分析,這些人之所以未被查處,因人數太多,有關方面不好查處。
文強自;虮K
該律師認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另一個可能是從法律考慮到量刑的厲害關系,故意不交代。
據刑法規(guī)定,受賄罪達到一定額度,可判處死刑,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最多判10年。該律師認為,出于自;虮K说目紤],文強極可能不愿意說出來。
文強稱財產被高估
起訴書指控,文強家被控有8處房產,16套房子。該律師認為,這可能是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的大項,但有可能被估價過高。
昨日庭審現場,公訴人稱文強用于購買房產資金達472萬。文強認為16套房子的計算方法不對,數量上被夸大了。文強當庭表示,“我不知道這個巨額財產是怎么算出來的,偵查機關也沒跟我解釋。”(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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