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時許,距盧紅、蔡琴被武漢警方解救出已有16個小時。對她們的調查詢問結束后,兩人被準許離開公安部門!斑@18天與親人分離的日子真是生不如死!”向記者說起掉入傳銷魔窟的過程,兩人仍然心有余悸。
斷線:幾名男子搶走手機
3月14日中午11時16分,盧紅、蔡琴與兩名男子上了的士,隨即消失在雨中。這是她倆失蹤前最后的畫面。她們去了哪兒?
盧紅解開謎團:原來,前來接她們的兩名男子中,有一人是其聊了兩年的網友,自稱姓陳,在武漢搞服裝批發(fā);另一人姓王(后來方知是傳銷團伙“領導”之一)。
上車后,陳某稱帶她們去看看自己在武漢的服裝批發(fā)店,盧信以為真,誰知的士停在了蔡甸的一個小區(qū)。“不是去看服裝店嗎,這是哪里?”“你們行李太多,先放在我家吧!标惸澈屯跄硨⑿欣钐嵘狭7樓。盧、蔡也跟著上樓,但不想進門。陳某說:“你看,我媽媽、妹妹都在家,你們至少打個招呼吧!
蔡、盧覺得有理,可一進門就發(fā)現不對勁:房間里擺著一個小桌子和七八個小凳子,有兩名女子和一阿姨,另一間房里則是10個男子。蔡琴開始給3個朋友打電話,但沒打通,撥通第4個朋友的電話剛說一句話時,就被幾名男子搶走了手機。
見狀,盧紅趕緊撥打110。可剛撥了11,手機也被奪走。兩人想奪門而逃,發(fā)現門已反鎖。
互助:惦記對方而未逃跑
陷入傳銷后,有沒有想過逃跑?“有啊,天天想跑。可我們倆不在一起,若我跑了,我怕很難見到盧紅了。她也是這么想,所以有機會她也沒跑!辈糖僬f,每天她們都有機會出去轉轉,但每次兩人都是分開的,且有兩男一女監(jiān)視。
前幾天,監(jiān)視蔡琴的男子去公路邊下面的水溝里撈魚,她站在公路上,有機會逃走,但一想到逃走后可能見不到好姐妹盧紅了,便打消了念頭。
兩人只好互相鼓勵對方,堅信一定可以一塊逃出去。
自救:為逃魔掌交錢萬元
掉進傳銷魔窟后,兩人被安排到不同的房間,每天早晨6點必須起床接受“洗腦”,吃的是難以下咽的白菜和米飯。
1天、2天可以堅持,可熬了10多天了,“領導”既不讓給家人打電話,也不讓她們在一起,兩人開始焦躁不安。為了能盡快逃跑,盧紅只好破財免災,答應買產品,遂把銀行卡給了一個“領導”,“領導”自取了8000元。前幾天,蔡琴也答應買一套產品,交了2800元。就這樣,“領導”同意兩人在一間房活動,且聲稱過幾天讓她們一起回家看一下。
解救:多名警察破門而入
“領導”雖然口頭上這么說,蔡、盧兩人心里明白,這恐怕只是對方的“緩兵之計”。就在兩人漸漸陷入絕望時,4月2日晚11時許,多名警察突然破門而入,將兩人解救了出來。
18天的黑暗日子就此戛然而止,悲喜交集的兩人有說不完的感謝:“非常感謝楚天都市報的報道,讓警方能迅速破案;也非常感謝網友的關心;更提醒大家,不要輕信他人,以免落入傳銷陷阱,無法脫身!
人物
老父三度赴漢尋女
4月2日晚11時許,接到女兒被解救的消息后,3日凌晨1時40分,盧紅的父親(右一)和其朋友迅速從湖南醴陵市的家中出發(fā)。凌晨4時,在株洲火車站買了站票,于上午8時40分匆匆趕到武漢。這已是女兒失蹤后盧先生第三次來漢。
老盧說,他已經快一個月沒上班了,夫妻倆這段時間沒睡過一個好覺。
見到女兒后,父女倆緊緊擁抱。老盧說:“今天是我閨女生日,我要帶她回家慶賀慶賀……”
此時,大家才知道,3日是盧紅的生日。盧紅的妹妹盧梓霞特意去買了一束花,并認真地在賀卡上寫道:生日快樂!愿你以后的每一天都是開心、快樂的!
專家點評
如何讓個案得以復制
連日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博士陳實一直密切關注事件的進展。昨日,陳實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
警方有能力找到人
陳實表示,兩女青年家屬從酒店得知了有視頻資料存在,并告知了警方,但警方卻沒有提取,且警方在家屬報警近半月后才將兩人信息上傳到失蹤人員信息庫,這些都表明警方行動遲緩,涉嫌不作為。公安機關在輿論關注兩人的當日就將兩人從傳銷窩點當中解救出來,說明警方其實有能力在短時間里將失蹤女青年找到。
警方可能另有考慮
陳實分析,警方拒絕立案可能出于多種考慮。
一是,在前期調查中沒有掌握兩女青年被拐賣或受到侵害的證據,致使此事夠不上立案標準,警方由此拒絕立案。二是,可能考慮到手頭案件多,一個警官要負責多個案件偵破,在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確實有限的情況下,難有精力查找失蹤人口。三是,公安機關將破案率作為一個評價標準,他們覺得失蹤人口查找難度大,一旦立案,破案難度大,致使破案率低,從而影響其評價和聲譽,因而有的地方對于一些案件采取“先破后立”、“邊破邊立”甚至“不破不立”的方法。
個案如何得以復制
陳實介紹,在我國,只有法定國家機關才能依法行使偵查權,如果親人失蹤,其家屬只能向公安機關求助,依賴警方,但如果警方不盡力調查,公民一般情況下是難以知曉和監(jiān)督的。由此可見,我國在監(jiān)督公安機關辦案過程的制度上還存在一定的缺陷。
此外,兩女青年最后和家人團聚,所有人都為之高興,但通過報紙報道,引起輿論關注,領導重視,最后人才被找到,這樣一個過程和結果在某種程度上讓人擔憂,因為盧紅和蔡琴只是個案,如何能保證類似失蹤人口事情都得到滿意的處置,需要制度性的保障。
網友熱議
4月2日,本報推出《兩女來漢旅游失蹤三地警方不予立案》報道后,警方于當日組建專班,在20個小時內就從一傳銷魔窟中將兩人成功解救。數萬網友在各大網站紛紛發(fā)表看法。
●網友“625574219”說:非法傳銷團伙已經成為了當今社會的重大危害,已有多少人為逃脫傳銷魔窟而摔成終身殘疾或喪命,有關部門對此應該嚴懲。
●網友“平淡的心”:對網上的朋友要提高警惕,不能隨便跟陌生人見面,學會保護自己。
●網友“專業(yè)打印機”說:報道出來就立即查處,沒報道出來就不予立案。
●網友“壞壞鳥兒”:沒有辦不到的,只有不想辦的。(楚天都市報 首席記者鐘楠 記者陳希 劉毅 李輝 實習生王喬 汪衍 吳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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