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號上午9點半,備受關注的故宮盜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依法對涉嫌進入故宮行竊的犯罪嫌疑人石柏魁以盜竊罪的罪名提起刑事訴訟。
當天上午,中新社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見到了被媒體稱為故宮大盜的被告人石柏魁,他身穿北京第一看守所的號衣,面色平靜。不過,在回答公訴人的提問時,聲音稍顯緊張,雙手也時不時的交握在一起。
2月17號上午9點半,備受關注的故宮盜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依法對涉嫌進入故宮行竊的犯罪嫌疑人石柏魁以盜竊罪的罪名提起刑事訴訟。
當天上午,中新社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見到了被媒體稱為故宮大盜的被告人石柏魁,他身穿北京第一看守所的號衣,面色平靜。不過,在回答公訴人的提問時,聲音稍顯緊張,雙手也時不時的交握在一起。
公訴人在起訴書中稱,被告人石柏魁在2011年5月8號潛入故宮博物院內,竊得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過程中,他先后將所竊的5件展品遺落或丟棄,之后逃離現(xiàn)場。第二天因銷贓未果,又將手中四件展品丟棄。上述的6件被盜物品均已返還,而被盜的9件物品中經核實,香港兩依藏博物館投保的金額是41萬,三件丟失的被盜物品投保金額是15萬。
石柏魁對行竊過程基本認可,但對是否是有預謀的盜竊持有異議,稱自己對盜竊故宮藏品從未有過預謀,只是因為看到展品好看,臨時起意。而公訴機關則堅持認為,石柏魁在供述中已經承認有預謀,臨時起意的說法屬于當庭翻供。
【現(xiàn)場】公訴人:石柏魁在第一次進入故宮后,時隔數(shù)日,二度進入故宮,精心選擇正在故宮齋宮誠肅殿展出的展品做為作案目標,并小心藏匿于展廳外的夾道內,待游客散盡,故宮清員后,跳出夾道,開始作案,先是折斷窗欞,進入房內拉斷電閘,然后翻墻破窗潛入誠肅殿,在裝飾墻上開洞,最后打破展柜玻璃,盜取再此展出的《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展品共9件,實施犯罪后,翻越層層高墻壁壘,逃過道道安保人防,逃出故宮。
【正文】同時,公訴方還表示,石柏魁盜竊地點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故宮博物院,社會影響惡劣,而且盜竊物品價值昂貴,情節(jié)嚴重。因此,應當根據(jù)法律,從重處罰。對此,被告人辯護律師與檢方進行了激烈的交鋒,特別是在展品價值方面提出了不同意見。
【現(xiàn)場聲】辯護方:我們一再認為投保的價值不能代表盜竊的財產價值,兩者標準不同,保險合同畢竟是一個商業(yè)行為,差不多就給你保了,但是作為定罪量刑的價值來講,根據(jù)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有同類產品的走同類產品價值,沒有的話,只能走產品的鑒定和評估。根據(jù)偵查機關出具的工作說明中,明確提出北大寶石鑒定中心和北京市價格認定中心明確拒絕了對所失物品的價格評估,理由是真?zhèn)坞y辨,出處不詳,公訴人雖然在公訴意見中,一再強調此產品無法仿制,價格昂貴,昂貴到價格評價機關都不敢給你評價的地步了嗎?肯定是沒有。
【正文】同時,辯方還認為,失竊的9件物品與國家文物局報批的文物名稱不一致,是不是同批物品存在很大的疑問,公訴方指控的盜竊價值明顯證據(jù)不足。并且,被告人在盜竊當天并沒有事先準備,甚至盜竊目標都不明確,只是碰上了故宮管理的漏洞,完全是誤打誤中,順手牽羊,與溜門撬鎖相差不大。
當天的庭審從上午九點半一直持續(xù)到下午1點多鐘,除故宮盜竊案外,還對石柏魁涉嫌參與的其他三起盜竊進行了舉證說明。庭審辯論完畢,當審判長問石柏魁還有什么話要說時,石柏魁當庭表達了歉意。
【同期聲】被告人 石柏魁:(有歉意嗎)有,我也不懂得什么法律,當時做的時候也沒有考慮到有那么嚴重。
【正文】據(jù)介紹,按照公訴方的意見,如果罪名成立,石柏魁有可能面臨著13年到15年的有期徒刑。當天庭審結束時,審判長表示將擇日開庭宣判。
記者 趙安源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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