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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人士分析:扁家“海角另外5億”追討生變

2010年11月06日 09:4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網(wǎng)11月6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一家人5日在“二次金改”案一審獲判無罪。臺檢方人士表示,扁家與二次金改案有關(guān)的5.7億元(新臺幣,下同),目前仍被瑞士凍結(jié),若全案無罪定讞,屆時瑞士可解凍將款還扁家。

  此外,美國司法部7月間向當?shù)胤ㄔ禾崞鹪V訟,要求沒收扁家以金控并購所收巨款在美購置的房產(chǎn),未來扁家赴美答辯時,可援引臺北地方法院的無罪判決,爭取房產(chǎn)不被沒收。

  臺灣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起訴二次金改案和扁家洗錢,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國泰并世華、元大并復(fù)華金兩案中,收取國泰4億、元大馬家2.1億元賄款,將款項放到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再透過元大馬家將其中5.7億元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

  根據(jù)特偵組資料,與扁家弊案有關(guān)的海外巨款,一為2100萬美元,即所謂的“海角7億”,疑與公務(wù)機要費、龍?zhí)顿彽氐劝赣嘘P(guān);另一就是這5.7億元,疑與索賄企業(yè)有關(guān)。

  “海角7億”部分,特偵組已收到扁家陸續(xù)寄回臺灣約6.6億元,分析款項應(yīng)已全數(shù)匯回臺灣。但5.7億部分,扁家至今沒有匯回臺灣的動作。

  檢方人士指出,目前5.7億元仍被瑞士司法部凍結(jié),特偵組收到判決后勢必得上訴,否則二次金改案維持無罪判決確定,瑞士就可解凍發(fā)還扁家自由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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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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