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槍殺連勝文嫌犯收押禁見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11月29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檢警偵辦連勝文槍擊案,28日傳喚多名證人后排除誤擊可能,確認(rèn)嫌犯林正偉認(rèn)得連勝文,開槍前曾喊連勝文姓名,并罵三字經(jīng),槍口原本瞄準(zhǔn)左太陽穴,因連被壓頸時抬頭反抗,子彈才打偏擊中臉頰,逃過一劫。
據(jù)林正偉供稱,與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十幾年前因新店市“綠野香坡”社區(qū)開發(fā)案有財務(wù)糾紛、與陳鴻源的北市某都更案有糾紛,經(jīng)檢警逐一清查,可能性都不高。
前晚法官開庭,林正偉仍供稱是誤擊連勝文,訊問過程中,林正偉清楚交代“立委”林德福下臺握手,造勢晚會主持人薛宏基與陳鴻源曾互換位置,突然有人冒出一句“朝中間那個人開下去就對了!”,這句話顯示幕后疑有藏鏡人在逃,法官因而裁定林正偉羈押禁見。
法官當(dāng)庭要求林正偉模擬如何槍擊連勝文,林正偉站起來模擬,林正偉先用手壓住連勝文頸肩部,連一時沒有反應(yīng)過來而低頭,接著林持槍瞄準(zhǔn)連的左太陽穴扣下板機(jī),連勝文因為立刻抬頭,子彈才射入臉頰,而非太陽穴。
檢警28日傳喚連勝文特別助理徐弘庭、在場的陳鴻源劉姓友人,三名員警及兩名工讀生等槍擊案目擊證人,偵訊期間,徐弘庭等部分證人都證實林正偉開槍前罵“連勝文,XXX”。
據(jù)悉,由于證人的說法與連勝文相同,檢警因此排除誤擊的可能性,檢方將再提訊林正偉,厘清他為何要對連勝文開槍等動機(j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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