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日電 “你怎么這么笨”、“你笨得像豬一樣”,過去有些老師會這樣罵學生,未來這種會傷害學生自尊的話都將不被允許。臺“教育部”31日表示,因應“零體罰”“立法”,今后老師不能在課堂上出言傷害學生自尊,或罰學生交互蹲跳、蛙跳、伏地挺身等。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體罰傷害學生身心時,老師一律記小過處分。但“教育部”將修改相關(guān)辦法,老師只要施以體罰,不管是否造成學生身心傷害,都會被懲處。譬如,老師打?qū)W生手心,學生身心不見得受傷害,但也是體罰,將依情節(jié)輕重懲處,而非只被記小過一種。
罰站、跑操場、掃地或掃廁所算不算體罰?“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專門委員傅木龍表示,“教育部”及全臺教師會將進一步討論。原則是,老師處分學生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太超過或造成學生身體痛苦,就不允許。
全臺教師會咨商輔導處長楊益風表示,蛙跳、交互蹲跳及罰站等,是很多老師管教學生的必要手段,“教育部”如果明確表示“老師不能管教學生”,全教會也會接受,老師都會遵守。他也表示,“教育部”應該明確說清楚老師可做和不可做的事,不能讓老師沒有管教權(quán),又要他們盡管教義務。
據(jù)悉,臺“教育基本法”修正條文06年12月27日明令公布,明文規(guī)范體罰的不正當性!敖逃俊碧岢觥绑w罰”明確定義為:教師于教學或教育過程中實施懲罰,采用讓學生身體疼痛或不舒服的方式執(zhí)行,除由教師本身施加(如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臀部等),由教師命學生自已做的行為(如交互蹲跳)也是。
有的老師會罵學生“你怎么這么笨”、“你像豬一樣”,傅木龍表示,這些言語傷害學生人格發(fā)展權(quán),違反“教育基本法”,也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