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1日電 臺檢調偵辦東森集團弊案20日針對王令麟妻子蔡雪卿不當支領薪資等三大案情,以涉嫌人身分約談蔡雪卿與東森電視總經理張樹森等8人,之后諭令張樹森交保30萬元(新臺幣,下同),其余人則飭回。據悉,目前東森弊案共有17人列被告,12人被限制出境。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檢調20日是第二次以偽造文書、背信罪嫌約談蔡雪卿(蔡咪咪),她都未到案。檢方已對蔡雪卿發(fā)布境管通知,一入境即要求她到案;如果她一直不返臺接受偵訊,考慮通緝。
20日被約談的還有東森電視總管理處副總陳鴻文、財務部副總林舜孝等人。檢察官復訊后,依背信、偽造文書罪嫌諭令張樹森交保新臺幣30萬元,其余飭回。
張樹森辯稱,因為蔡雪卿是東森集團向銀行借款的連帶保證人,有背負債務的風險,他才準予高薪。檢察官認定張樹森與蔡雪卿簽訂不實勞務契約,讓蔡雪卿坐領40萬元高薪,有犯罪嫌疑,因此諭令交保候傳。
據指出,王令麟明知蔡雪卿未在東森電視任職,卻從02年到06年間指示東森電視董事長張樹森和蔡雪卿訂立不實勞務契約,讓她每月領取40萬元薪資;五年來包含年終獎金共領走2670萬元。
檢調調查重點還包括,友聯產險以1.5億元向東森媒體購買南港園區(qū)土地,簽約時先給付9000萬元定金,但該土地早被王令麟設定1.4億元高額抵押,檢調懷疑前友聯負責人王金世英與王令麟共謀掏空。而王令麟有無透過東森得易購收購股票,再將股價炒高賣給美商凱雷從中賺取利差,也是檢調偵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