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7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南市警察局日前破獲一個大型應召站,發(fā)現(xiàn)馬夫(皮條客)黃百瑋涉嫌將未成年黃姓女友推入火坑,還叫女友用手機拍下與三十多名男客性愛過程,警方懷疑他想勒索男客。黃則否認教唆,少女辯稱是拍來自己看的。
臺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查出,綽號“阿金”的李玉銘(四十二歲)經(jīng)營應召站,旗下有十多名外籍女子,還有未成年少女,在臺南縣市各賓館、飯店、護膚店應召,每次交易價兩千至兩千五百元(新臺幣),應召站抽兩百元,馬夫抽兩百至三百元,飯店中介費一千元,應召女子實得一千元左右。
經(jīng)兩個多月監(jiān)控,警方本月中旬搜索應召站,逮捕李玉銘及兩名馬夫。警方從賬冊中發(fā)現(xiàn),花名“童童”的未成年少女不論到那里應召,均由馬夫黃百瑋(二十五歲)接送,懷疑少女遭到脅迫控制。
警方昨天逮捕黃百瑋,并在住處找到“童童”,才發(fā)現(xiàn)花名“童童”的黃姓少女是黃百瑋的女友,今年八月才滿十八歲。
黃女計算機中有許多她與男客性愛畫面,至少有三十名男客成為性愛檔案男主角。她供稱,畫面是用手機偷拍下來,手機放在包包里,包包挖個洞,放好位置后就可拍下性愛全部過程。
警方查出,黃百瑋與李玉銘認識,將女友介紹給李后,自己擔任馬夫工作,負責接送女友接客。警方懷疑,少女受男友唆使,拍下性愛畫面,恐嚇嫖客,達到勒索目的。
黃百瑋否認教唆女友偷拍性愛畫面,黃女也維護男友,供稱自愿應召,偷拍是供自己觀賞,男友并未脅迫她。
警方說,黃姓少女今年五月就進應召站,性愛畫面是六、七月拍的,當時未滿十八歲,與她交易的男客已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辦案人員已查扣計算機檔案,將清查應召站成員通聯(lián)紀錄,追查男客身分再比對檔案畫面,追究嫖雛妓男客的刑責。李玉銘、黃百瑋等人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李玉銘遭羈押,黃百瑋等人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