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一日,距臺灣第七屆“立委”選舉僅剩一天,選戰(zhàn)進入最后倒計時。圖為臺灣臺北市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上懸掛的鼓勵民眾檢舉賄選的條幅。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一月七日,距臺灣第七屆“立委”選舉投票日只有五天,選戰(zhàn)日趨激烈。臺灣檢方也加強抓賄選的街頭宣傳,圖為臺北火車站售票大廳內(nèi)懸掛的檢舉抓到賄選可領(lǐng)獎金的巨幅廣告。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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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月15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首次實施的“單一選區(qū)兩票制”的“立委”選舉結(jié)束,由于“一對一”選舉,致使競爭異常激烈,選前各地賄聲賄影。依臺“警政署”14日統(tǒng)計,這次“立委”選戰(zhàn),全臺各警察單位共計查獲賄選案一百九十三件,移送二千六百九十三人。
除賬面上查賄數(shù)據(jù),另外“警政署”高階警官也表示,盡管選舉結(jié)束,但有情資顯示候選人先綁樁,待當選后再補“后禮”的賄選情形,這部分檢警也進一步偵辦。
依臺“警政署”匯整數(shù)據(jù),警方這次接獲賄選情資達七千零九十九件,其中最普遍賄選樣態(tài)就是“現(xiàn)金買票”,一共有一千八百一十件,另“餐會賄選”一千六百六十二件,“旅游賄選”一千四百九十八件,“禮品賄選”一千二百八十二件,另外“賭盤賄選”有九十五件。
臺“警政署長”侯友宜表示,除投入加強查賄,警方這次全力動員,采取多項強力查賄作為,包括對有高度賄選嫌疑的候選人及樁腳展開全面盯梢、投票日當天嚴查現(xiàn)金買票、以對比法清查賄選情資,選前約制賄選行為。
另外這次檢警調(diào)采重懲重賞的方式查賄,一旦被其他轄區(qū)查獲重大賄選,最嚴重的分局長要下臺負責,以致各地警察機關(guān)不敢大意,積極清查賄選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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