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0日電 云林檢警調(diào)19日動員兩百余人兵分20余路查緝“大選”簽賭案,查獲現(xiàn)金48萬元與數(shù)張簽賭收據(jù)單,帶回縣議員林哲凌與口湖鄉(xiāng)代會主席王溪邊、副主席李瑞奇;惟三人均供稱有簽賭但否認當(dāng)賭盤組頭。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林哲凌涉嫌以長昌不會輸馬蕭超過50萬票,供綠營支持者下注;王溪邊與李瑞奇則涉嫌以馬蕭贏50萬票以上,供藍營支持者下注。以賭盤變相為自己支持對象拉票,圖影響選情。
昨天清晨,云林“地檢署”檢察官率警、調(diào)人員前往林哲凌、王溪邊、李瑞奇住家,以及長昌口湖后援會等多處搜查,在林家與呂姓賭客家中共查獲現(xiàn)金48萬元,以及數(shù)張簽賭收據(jù)。
辦案人員隨后將林哲凌、王溪邊、李瑞奇等十余人帶回偵訊,林哲凌、王溪邊、李瑞奇三人供稱,他們各有支持的候選人,林哲凌認為長昌不可能輸50萬票以上,王溪邊則認為馬蕭至少會贏七、八十萬票,雙方因此口頭上互嗆,沒有對賭,但仍被依賭博、違反“選罷法”送辦。
辦案人員說,林哲凌為長昌口湖后援會主委,綠營立場明顯;王溪邊、李瑞奇均為無黨籍,但偏向藍營。到案賭客供稱,挺綠營的人便到長昌口湖后援會簽賭,挺藍營者則找王、李兩人簽賭,藍、綠互開賭盤對決。
辦案人員表示,初步調(diào)查,藍、綠陣營支持者為讓特定候選人當(dāng)選,用賭盤來變相沖選票,賭客簽賭后為了贏錢,一定會盡全力為特定候選人拉票,效果甚至比買票還有效,目前查扣簽賭單的金額已達上千萬元,影響選情甚大。
一名簽賭的五十歲婦人便說,長昌再怎么輸也不可能輸50萬票以上,所以簽下去一定穩(wěn)贏,借錢也要簽;藍營支持者也說,馬蕭情勢大好,隨便也贏100萬票,50萬票絕對沒有問題。經(jīng)檢方偵訊,13名賭客分別以1萬元交保,林哲凌、王溪邊、李瑞奇漏夜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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