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男子不滿特別費除罪化在"立院"前縱火泄憤
2008年07月16日 09:2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7月16日電 臺灣一名有精神分裂癥病史的李姓男子,15日凌晨涉嫌在臺“立法院”前人行道潑汽油縱火,在人行道上燒出一條20米長的火龍。警方迅速滅火,并逮捕男子送辦。男子他供稱不滿“立委”將修法讓特別費除罪,想一把火燒掉“立院”泄恨。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昨天凌晨,李姓男子只身從臺北縣住處騎摩托車出門后,沿途在加油站用大型塑料瓶買了5.8升的汽油,之后來到臺北市中山南路“立法院”前,將塑料瓶中的汽油潑在“院”前人行道上,隨即點燃縱火。
在昏暗的天色中,火勢在人行道上延燒出一條亮眼的火龍。臺“立院”駐衛(wèi)警發(fā)現(xiàn)“院”外冒出熊熊火光,迅速帶著滅火器沖出撲滅火勢,并當(dāng)場逮捕李姓男子,扭送警局偵辦。
男子縱火過程也傷及自己,腳掌部位也被燒傷,一雙拖鞋被燒得焦黑。他向警方供稱,因為看到電視報道“立法院”提案修法將特別費案除罪化,讓他很不滿,想要“送給‘立委’一桶汽油桶及一枝番仔火”,把“立法院”燒掉表達(dá)抗議。
警方調(diào)查,這名李姓嫌犯曾患有精神分裂癥,長期對政治活動非?駸幔瑑赡昵凹t衫軍興起,他就是場場參加的堅定支持者,還曾有向警察丟擲雞蛋被捕的紀(jì)錄,在警訊中自稱是計算機信息工程師。男子對自己縱火行為頗感“自豪”,不但要求警察讓他接受媒體采訪,還頻頻比出“V”的勝利手勢炫耀,訊后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法辦。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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