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5日電 臺灣高雄市一名男子常在一名離婚獨居婦人家中出入,三天前他趁婦人睡覺時,溜進房間強脫婦人衣褲實施強奸,不從即出拳毆打。婦人飽受凌虐,趁對方熟睡逃出報警。警方昨天陪婦人回案發(fā)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嫌犯竟還賴在被害人家中兩天未走,當(dāng)場將他逮捕依性侵罪嫌送法辦。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根據(jù)警方調(diào)查,三十七歲的離婚獨居婦人平日好客,住家客廳成朋友泡茶、聊天及喝酒小聚場所。上周五凌晨,三十六歲的嫌疑人林姓男子到婦人家門口,用腳踹門要求開門;婦人開門后便回房睡覺,留林某在客廳看電視。
婦人向警方指控說,她睡著后不久,驚覺有人脫她衣褲,她見是林某,問他干什么;林某說:“我在這里干嘛你不知道嗎?我不能在這里嗎?”隨即脫下婦人下半身衣物,婦人大叫“出去!”并出手抵抗,林某以身體壓住婦人,雙手猛抓婦人胸部,強奸得逞。
事后,林某還想逞欲,婦人因不愿而遭林某出拳毆打。林某還抱起婦人摔到床上,并以塑料椅毆打她,致婦人左手肘及嘴角受傷。林某逞完獸欲后,躺在被害人房間睡覺。婦人嚇得不敢出去,怕遭對方毒打,直到當(dāng)天下午,見林某睡熟,才逃出求救。
被害人到醫(yī)院驗傷后向警方報案。警方依婦人指證,查出是林某涉案,隨即到林某家中查訪但撲空;昨天上午,警方帶被害人回家,發(fā)現(xiàn)林某竟還在婦人家中看電視,當(dāng)場逮捕林某。
林某供稱,他是玻璃纖維保溫工人,兩個多月前認識被害婦人,下班后常與朋友到婦人家中喝酒聊天,很多人都在婦人家出入。他說自己有同居女友,且婦人“長那么丑,不可能會去強奸對方”,應(yīng)是婦人向他借錢不成,借機報復(fù)指遭他性侵。
但被害婦人指控歷歷,除大罵嫌犯“變態(tài)”,還明確指出林某的身體特征。警方查證確有部分相符,至于其余部分則交由檢方查證。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