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案極可能被起訴 陳水扁找人墊背"壯膽"
2008年09月04日 09:1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9月4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今天報道說,陷入海外洗錢風(fēng)暴的陳水扁雖然焦頭爛額,但真正困擾他的,其實是檢方早已偵結(jié)并起訴吳淑珍等人的機要費案。
報道說,特偵組目前傳喚陳水扁,應(yīng)只是補足當(dāng)初偵查吳淑珍等人的訊問程序,如無意外,陳水扁幾可確定會被起訴。比較起海外洗錢疑案還在搜查犯罪證據(jù),機要費案馬上可以讓陳水扁變成刑事被告,當(dāng)然會讓他更為謹慎以對。
報道稱,陳水扁畢竟“不愧”律師本色,他把李登輝及馬英九都扯了進來。他以李登輝的“奉天項目”為例,用以說明領(lǐng)導(dǎo)人可運用的公款不限于機要費,還包括諱莫如深的“國安”密賬,可以合理化他“超用”機要費的疑點;他又引用“混同理論”,把公款、私款攪和在一起,只要證明支出大于收入,就可以比照馬英九獲判無罪。
不過,陳水扁卻也留下令人質(zhì)疑之處。例如,他說大家卻非常信任李登輝的統(tǒng)治行為及“國際外交”工作,但大家信任李登輝,不代表信任陳水扁。
又例如扁引用馬被判無罪的理由,就算能證明機要費也是“支出大于收入”,但其中,單單是吳淑珍那顆價值不菲的鉆戒到底從何而來,可能就讓他辭窮。
報道說,善辯不等于真理;扁與其東拉西扯,找前后任領(lǐng)導(dǎo)人墊背壯膽,還不如老老實實提出合法使用機要費的證據(jù)。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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