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砍傷女同學后對其性侵致其死亡被判無期
2008年12月05日 10: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去年12月,屏東一男學生因愛慕女同學遭拒,持刀砍傷女同學后對其性侵,致女同學延遲就醫(yī)死亡,被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該男生以他是自首卻未獲減刑為由上訴,高雄法院認為他自首時隱匿性侵的重要情節(jié),并非完全認罪,且犯罪手段殘暴,4日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認為,該男生為了滿足淫念,毫無人性可言,事后雖和被害人家屬和解,仍不能視為可以憫恕,因此維持無期徒刑的原判。
法院認為,該男生自首時只供說因表白愛慕之意被拒,憤而殺人,故意隱匿性侵的重要情節(jié)。且男生在性侵女同學時,女同學猶有氣息,他在性侵后企圖湮滅證據先擦拭走道的血跡,一直等到女同學死亡后才自首,并未救助被害人,因此并非自首時所說的情緒失控殺人。法官認為該男生顯然不是真誠悔悟,“無獲寬典之理”。
【編輯:李娜】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